老年驿站管理制度完整版本(5)

2023-04-28 来源:飞速影视
2.银行存款
按照《会计法》银行制度的规定执行。加强对银行账户及其他账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外泄。
按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基本账户管理,机构不得在多家银行开设账户,只能开设一个基本账户,机构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户,不得出租出借银行账户。
在现金支付起点以上的支出,原则上一律以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结算,不得支付现金。
按照银行及保卫部门规定,银行印鉴、密码、支票应分人管理,分别存放在保险柜内;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账户印鉴。
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会计主管人员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写出书面检查意见。
3.支票
⑴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类资金申报制度,经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领取支票手续。
⑵财务部认真履行职责,确认法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支票领用手续。
⑶支票签发、保管、丢失按会计法要求办理。
⑷支票使用后应及时到财务部办理报账手续。
4.空白票证保管与使用
凡机构使用的各种票据,由会计负责保管、使用,各部门不得单独开具收据。
(五)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原则上由使用部门负责资产的前期市场调研、专人采购、后勤维修,财务每年按照规定清查固定资产。
2.固定资产登记
⑴新建房屋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报批。建成后,由基建单位填写“固定资产移交清单”经双方验收并签字,根据其决算验收单价值,及时计入固定资产账目。
⑵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定期与财务固定资产明细账进行核对。
⑶遇有固定资产内部转移,应及时通知财务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员变更资产存放地点。
3.固定资产保管
⑴各使用部门负责人要经常检查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并提出保养、维修意见。
⑵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存放。机动车辆、电力设备、电器设备、贵重物品、医疗仪器等由后勤管理,定期维修保养。
4.固定资产清查盘点
⑴财务室不定期抽查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的固定资产账、物卡相符。
⑵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各使用部门的负责人负责配合财务室对固定资产的盘点核对,确保固定资产有账、有物、有卡、账卡物三相符。
5.固定资产出租出借由法人批准,财务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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