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土地出让出新规:“净地”要净严禁设置排他性前置条件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李运海
经省政府同意,12月16日,省自然资源厅向全省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出让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和明确,以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这次的规范和明确与以往的政策有哪些重大的不同?对此,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和省自然资源部门的领导。
“净地”要真正干净
多年前,原省国土资源厅就强调,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必须是“净地”。但是,对于什么是“净地”,因为没有明确界定,结果一些所谓的“净地”变成了“不干净地”,甚至形成扯皮地、纠纷地和闲置土地。
这次新规定对“净地”作了明确界定。“净地”是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建(构)筑权属清楚,补偿安置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规划条件明确,具备动工开发所必须的基本条件。也就是说不是地上附着物、建(构)筑拆得干干净净才是“净地”,只有符合以上规定才属于“净地”。
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处长刘大全说,这一政策给地方政府和开发企业都吃了一颗定心丸。过去由于“净地”不净,双方都很头疼。用地企业拿到土地后,因土地不净拒绝支付出让款。而政府出让了土地,却得不到应有的收益。
同时,在新规中,我省鼓励探索通过政府采购等多种方式,对拟出让土地实施道路、供水、供电、供气、照明、通讯、绿化、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建设,向市场投放产权清晰、配套完善的“熟地”,以促进项目及时落地,防止土地闲置,让出让土地尽早发挥经济效益。
严禁违规设置排他性前置条件
根据国家规定,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实施招牌挂制度。政府发布土地出让公告时,在不排斥多个市场主体竞争、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根据招商引资、产业布局、建设规划等要求设置前置条件。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地方政府为了将土地出让给某一特定人,违规设置排他性前置条件。结果招拍挂成为走形式的虚设,土地出让给一些腐败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这次新规堵住了这一漏洞。新规明确要求,设置供应前置条件时,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商请提出供应前置条件的部门,书面明确设置土地供应前置条件的依据、理由或必要性、具体内容表述及条件、履约监管主体、监管措施、违法处理方式等。在制定供地方案和签署供地文件时,除将相关内容写入外,还应当将提出前置条件部门出具的上述书面文件作为附件一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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