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古代西方奴隶制度的演变与发展(4)
2023-04-29 来源:飞速影视
1、思想家对奴隶制的抗议
从古典时代到近代,对奴隶制进行批评和反对的当政者及学者不计其数。柏拉图对奴隶制提出了温和的抗议,认为希腊人不应当奴役希腊同胞,当然他认为奴役别的民族是正当的。
斯多葛学派将奴隶视为中性的、外在的东西,认为决定性的因素在于对他们的用途,唯有使用方式可以决定奴隶制是否有利于个人的性格发展,是否有利于个人幸福,虐待杀害奴隶是不对的。
大儒主义者们留下的箴言表达了他们对于奴隶问题的态度:奴隶身份是一个偶然,无关紧要,只有灵魂的自由才有价值,因此奴隶可以成为他自己以及他的主人的主人。
2、政府为奴隶制所做的努力
雅典法律规定:奴隶、外邦人或者外国人谋杀案件的调查权属于比较中立的特殊法庭,以防奴隶被滥杀。大多数希腊城邦针对奴隶都有保护措施,防止他们被谋杀。
在宗教平等的基础上,奴隶被允许参加奥尔菲斯和埃琉西斯秘仪,这更能说明在当时并没有严格的社会分层把奴隶和自由民区别开来。
公元前594年,雅典执政官梭伦的改革禁止再以人身作抵押借债,禁止把欠债的平民变为奴隶,释奴权掌握在奴隶主手中的惯例形成于公元前5世纪。
当时存在两种释奴方式,一种是国家集体性的释奴,另一种是奴隶主的个体行为,释放单个或一群奴隶。希腊化时代数量不断增加的专门由奴隶构成的俱乐部,为他们提供社会活动的便利。
3、罗马在一些方面继续改善
从最早期开始,罗马的神圣法就承认奴隶所具有的人格。共和国政府一直把自由结社权授予所有属民,不分自由人还是奴隶,只有几个时间段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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