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承包人死后,合同效力如何?(2)

2023-04-30 来源:飞速影视
法律规定的不明确,直接导致了一方当事人死亡后合同效力不确定的法律风险。
2、《合同法》只有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或受托人死亡后,委托合同终止的规定
第四百一十一条: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同终止,但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第四百一十二条: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第四百一十三条: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至少从委托合同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死亡后合同并不必然
二、合同是否解除或终止,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目前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效力随着当事人的死亡而自然终止;另一种则认为,合同效力并不因一方当事人死亡而终止,合同权利义务应由其继受者(继承人)继续享有和承担。
笔者认为,要区分合同的性质而决定是否解除或终止
(一)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
如服务、演出类合同,因为此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另一方当事人本人具有的经验、能力,甚至是个人品格方面的胜任才与之签订相应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当事人死亡,合同权利义务仍不终止的话,则有违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另外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之精神,含有人身依附的合同属于根据合同性质不可转让之合同。同理,其继承人也不应继承该合同的权利和义务。
(二)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并不当然终止
死亡的一方当事人有继承人的话,继承人继承合同的财产权利则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但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同时清偿债务应以所继续的遗产价值为限;但若继承人不原意继承的话,不能强制要求继承人继续履行合同,合同终止,继承人应将被继承人依据财产类合同取得的财产返还给相对方。
三、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特殊决定了不能一刀切的简单方式,要视情况分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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