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帝国(第十一期)(13)

2023-04-30 来源:飞速影视
农民在征得地主同意将份地赎为私产时才终止临时义务,成为自主农。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农民虽然人身得到了解放,但在经济上仍然处于对贵族地主的依附地位。
(十一)根据法令规定在农村建立起来的一系列管理农民的机构,如村社、张、乡理事会、乡法院以及选出的村长、征税官等,特别是袒护地主的调停官的设立使贵族地主对农民的压迫更合法化了。贵族地主除了借助沙皇政府的武力来镇压农民的反抗,又有可能以调停官吏和管理农民机构的人来规劝农民,让农民安分守己并好好履行他们对地主所承担的义务。关于国有农民和皇室农民的改革亚历山大二世按照2月19日法令的基本原则颁发了单行条例,国有农民可以完全保留其全部份地,这种份地的面积往往超过一般地主农民的份地,他们在赎买份地以前仍然要照旧缴纳代役租。皇室农民的人数约有100万,他们的份地必须分期赎买,因为作为“头号地主”的沙皇不愿白白地把土地还给农民。关于农奴工人和领有制工人的解放则依据《关于脱离农奴依附关系的农民的一般法令》以及有关赎买条例进行,所谓农奴工人是指以工人身份在其领主的工业企业中服徭役的农民,只有在农奴制改革前就已利用过土地的农奴工人才能得到份地,否则不能领到份地。
所谓领有制工人主要是指在工厂和矿山工作的“工匠”,如果他们以前利用过耕地也都可以领受份地,在完成赋役的条件下使用它。1861年2月19日法令虽然保留浓厚的封建农奴制残余,但它还是一个资产阶级改革的纲领,对俄罗斯资本主义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解放农民的条件引起农民和革命民主主义者的极大愤懑,由于赎金太高和服徭的时间过长农民表示不满。1861年上半年农民运动席卷实行法令的43个省中的42个省,共发生农民骚动647次,在1861年一年内共有2043个村镇发生了骚动。
(十二)农奴制改革总的内容为农奴在法律上有人身自由,有权拥有动产和不动产、担任公职和工商业,地主不能买卖农奴和干涉农奴的生活;规定土地仍然归属地主所有,农奴可以得到一定数量的分地,但必须出钱向地主赎买;农民仍旧归村社管理。。农奴制改革以后俄罗斯进入进入了资本主义阶段,由于统治阶级实行的这次改革是很不彻底的因而不可避免地保留了封建农奴制残余。改革既没有改变封建专制政权的阶级实质也没有改变地主土地占有制,贵族地主继续掌握着国家政权,照旧控制着大量土地。地主的土地占有制是农奴制残余的经济基础,根据1877—1878年的统计在欧俄49省的9150万俄亩私人土地中有7300万俄亩以上的土地是属于贵族的。改革没有彻底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相反农民的土地被地主割去1/5以上,有些省份甚至达40%以上。同时地主霸占良田和整块的土地,将零星土地和沙地分给农民,地主的土地还像楔子一样楔入农民土地之中,致使农民不得不以高价租种地主的这种楔形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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