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帝国(第一期)(5)

2023-04-30 来源:飞速影视
1909年与保守党联合,形成所谓黑蓝联盟反对改革。1918年德意志帝国崩溃后改组为基督教人民党,后又恢复原名。1920年后为主要执政党,先后有康斯坦丁·费伦巴赫、约瑟夫·维尔特、威廉·马克思、海因里希·布吕宁及弗朗茨·冯·帕彭组阁,1933年解散。1945年德国中央党重建,但政治影响力大不如前。黑蓝联盟是1909年德国德意志保守党与中央党在帝国议会中结成的联盟,以中央党教士的黑色长袍和保守党贵族的所谓蓝色血液为象征而得名。
(八)1908年比洛政府因增加军费而负债,遂向帝国议会提出财政改革草案,征收新的间接税与遗产税,引起容克的强烈不满。次年6月保守党伙同中央党与波兰人议员在议会中结成联盟,形成议会多数,于7月10日通过新税法。但否决关于征收遗产税的法案,促使比洛政府倒台(7月14日),比洛联盟亦宣告瓦解。比洛联盟是1907年在德意志帝国议会中形成的反动联盟,1906年底为镇压德属西南非洲霍屯督人和赫列罗人的起义,以比洛为首的帝国政府要求议会追加军事预算,因中央党与社会民主党的反对导致提案被否决,议会遂被威廉二世解散。次年1月在压制反对派势力和煽动沙文主义的形势下举行选举,德意志保守党、民族自由党与自由思想者党右翼结成联盟,在新召开的议会中取得多数支持比洛政府,史称“比洛联盟”(被人民讥称为“霍屯督联盟”)。议会通过在非洲进行殖民战争的军事预算,1908年又通过扩充海军法案和新的集会结社法。
翌年保守党人因反对比洛政府征收遗产税,同中央党组成黑蓝联盟,比洛联盟瓦解,比洛政府亦随之倒台。社会党人法是德意志帝国奥托·冯·俾斯麦政府实施的旨在镇压德国社会主义运动的法律,全名为《反对社会民主党进行普遍危害活动法》。1878年10月19日由帝国国会通过,21日生效,有效期最初在3年,后4次延长,1890年9月30日最后期满失效。
(九)19世纪后半叶马克思主义的影响日益扩大,社会主义运动在德国蓬勃发展,俾斯麦政府对此深感不安。1878年5月和6月德皇威廉一世两次遇刺,俾斯麦政府借机嫁祸于德国社会民主党,向国会提出反社会党人法案但被否决,国会重新选举后始在10月19日得以通过。该法共30条,规定:一切旨在推翻现存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而从事社会民主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活动的组织均予禁止,其集会、活动、游行予以解散,印刷品予以查禁;禁止为社会民主党印刷宣传品和提供集会场所;在公共安全受到威胁的城市或地区宣布实行小戒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者要被驱逐出居留地,参与受禁活动的人将被处以罚款或被判刑等。《社会党人法》将德国社会民主党和社会主义的工会组织置于非法地位,该法实施期间有1300多种出版物被查禁,有1500人被判处总数达1000多年的监禁,1000多名社会民主党成员被驱逐出其居留地,还有些人被迫流亡国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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