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需要反垄断:从镀金时代到数字时代(5)

2023-04-30 来源:飞速影视
吴修铭明确表示,当下的反垄断应该摆脱芝加哥学派的狭隘思维,回到布兰代斯主义的“传统目标”上,也就是将反垄断作为“在一个正常运转的民主国家,必要时对私人权力进行检查”的关键政策。他写道:布兰代斯法官认为“真正的自由是免于公共和私人胁迫的自由”,垄断对自由构成的威胁可以理解为私人主权的一种形式,以芝加哥学派为代表的当代自由主义正确地关注政府的过度行为,但却奇怪地容忍大企业的权力滥用和胁迫行为。
四、数字时代反垄断的挑战
今年3月,美国白宫宣布,吴修铭将加入美国国家经济委员会,担任拜登总统的科技与市场竞争政策特别助理。考虑到吴修铭作为新布兰代斯主义旗手的角色以及在反垄断问题上的强硬立场,媒体普遍猜测,美国政府将加速数字经济领域竞争政策的改革步伐,尤其在科技巨头反垄断方面极有可能做出重大调整和创新。
科技巨头似乎是消费者和经济增长的天赐之物。从表面上看,这些公司扩大了用户的选择范围,降低了价格,并创造了提高生产力的新动力。但是,巨头们的垄断权力并非源于其庞大的规模和市值,而是源于其基本的商业模式——互联网平台经济,即由网站和APP充当连接商品、服务和信息的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平台。这种商业模式为这些公司提供了一种独特的“平台力量”,形成了“赢者通吃”的产业特性。最初,平台上的服务和用户的聚集只是使该平台对消费者而言更具有粘性,但是一旦其他竞争对手被充分削弱,这些平台就可以以垄断的方式提高价格。又如,平台可以通过其底层算法影响用户访问信息、商品或服务的方式,也可以通过算法进行差别定价甚至对选民行为产生重大影响。
对于新布兰代斯主义者来说,上述情形既熟悉又陌生。熟悉的是现在的科技巨头与镀金时代的企业托拉斯在垄断表现方面非常相似,都涉及到了市场的支配地位和固化、价格歧视、消费者的锁定等妨碍市场竞争的措施。陌生的是如今的监管者必须应对数字经济中由互联网科技巨头主导的市场支配力量。镀金时代的反垄断杀手锏——分拆大企业也许并不能有效地解决科技巨头的垄断问题,因为平台经济的快速可扩展性使得拆分后的子公司可以迅速地重新夺回市场主导地位。那么,该如何抑制科技巨头所特有的平台垄断力量呢?
从目前的反垄断实践来观察,制约大型互联网平台权力最显著的方法是加强政府监管。西方国家和地区似乎正试图绕开传统反垄断工具中相关市场界定这一先决条件,力图直接锁定头部平台为规制对象,以问题为导向,明确其不能实施的行为或必须履行的义务。欧盟是全球在平台经济领域实施反垄断监管最活跃的地区,2020年12月15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专门针对数字平台进行监管的新规则,即《数字服务法案》和《数字市场法案》,旨在对那些具有持久市场地位的超大型数字平台可能实施的不公平竞争行为进行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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