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汉谟拉比法典》就是摆设,“水”的很!(2)
2023-05-01 来源:飞速影视
在数千年的历史发展中,埃兰文明与两河流域文明在文化、商贸的交流很频繁,同时又冲突不断。期间,都互有胜负,但谁都不能灭掉谁。直到公元前7世纪左右新亚述帝国崛起,才彻底征服了埃兰古国。这为后来在伊朗地区崛起的波斯文明创造了条件。
《汉谟拉比法典》体现的社会阶级
我们对《汉谟拉比法典》最为熟悉的莫过于“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这看似是一个公平的复仇概念的法律。在法典的第196条和200条写道:如果一个自由民弄瞎了另一自由民的一只左眼,那么他的左眼也应该被弄瞎。如果一个自由民打落另一自由民的牙齿,那么他的牙齿也应该被打落。”
但需要注意到,这个法律的公平复仇概念仅仅限于自由民。那么,何为自由民呢?现在并没有确切的说法。从史料中我们大致可以知道,古巴比伦的社会分为三个等级:自由民、普通人、奴隶。
现在人们普遍认为,古巴比伦的自由民首先是具有公民权的成年男子,而且大多数是贵族阶层,可能也有一部分普通的城市公民。而普通人则是没有公民权的人,比如那些农民和大多数妇女。奴隶就很好理解了,他们被认为是财产,不存在自由,也不可能享有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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