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十一批)(7)

2023-05-02 来源:飞速影视
【检察听证过程】
听证前准备。某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某区人社局所作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正确。但考虑到本案矛盾已历时7年之久,且楼某某因伤病、诉讼致贫,其坚持认为构成工伤,若直接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不利于化解争议。为解开当事人心中多年郁结,提升司法公信,某区检察院综合评估听证化解纠纷的必要性、可行性后,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考虑到本案系因工伤认定引发争议、楼某某肢体残疾等情况,检察机关决定邀请省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高校学者、律师、残联及社区工作人员等担任听证员。
公开听证。2021年10月13日,某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检察长担任听证会主持人。听证会围绕楼某某是否遭受了“暴力等意外伤害”以及突发疾病是否具有可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两项议题展开。听证员结合各自工作领域,有针对性地发表专业见解,从不同角度对当事人开展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例如,学者、律师、人大代表等从不同角度对“言语暴力”“工作场所暴力”等概念发表了观点,均认为“言语暴力”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暴力等意外伤害”,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楼某某发病与此前的言语争执存在必然因果关系,某区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正确;残联及社区工作人员结合楼某某家庭生活情况,从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人文和社会关怀、无障碍设施建设、司法救助等角度,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并对楼某某进行专业的心理疏导,使其备受安慰。

最高检发布“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第十一批)


2021年10月13日,检察机关举行听证会后对楼某某案进行案例分析研判。
听证效果。楼某某当场表示愿意接受不予认定工伤的结果。听证会后,某区检察院针对楼某某反映其后遗症症状为同侧上、下肢瘫痪(即偏瘫)应评定为肢体残疾二级却被评定为三级的情况,联合楼某某所在社区为其安排“一对一”的助残服务,通过再次鉴定,楼某某办理了残疾等级升级手续,申领了重残补贴。同时,考虑到楼某某因病致残、因案致困的实际情况,向楼某某提供3万元司法救助,为其后续治疗和家庭生活纾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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