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一人买的房子,婚内共同还贷,房子该怎么分?(2)
2023-05-02 来源:飞速影视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段话如果看不懂也没有关系,接下来我会一点点来帮你分析清楚的。
二、分的是什么
我们先按照结婚和离婚这两个时间点,把钱以及钱所对应的房子分成三个部分。来看看,小红可以分的到底是哪一部分?
1、婚前的那部分,是小蓝自己付的首付款和婚前还贷以及这两笔钱相对应的房子;
2、婚内的那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以及相对应的房子;
3、离婚后的那部分,是剩下的还没有还的贷款和其相对应的房子。
第一部分 婚前部分
这部分是小蓝自己付的首付款和婚前还贷以及这两笔钱相对应的房子。
房子既然登记的是小蓝的名字。婚前首付和婚前还贷也都是小蓝自己的个人财产。这部分也就和小红无关了,小红分不到这部分的钱或者房子。
第三部分 离婚后部分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