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入刑,窃取别人人生终将付出代价
2023-05-02 来源:飞速影视
大家好,我是小狐鲤精。
在13日举行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冒名顶替”入刑再度引发关注。
据媒体披露,正在二审中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入学、招录、安置等资格,关乎社会公平,也关系到个人梦想及人生命运。
作为一部规范“犯罪与刑罚”的法律,刑法在保护公民的“出行安全”“舌尖安全”“头顶安全”等方面,均不缺失。但在保障公民“前途的安全”上,却存有空白地带。
近十余年来,借助齐玉苓、罗彩霞、苟晶、陈春秀、王丽丽等个案,被“冒名顶替”不断成为舆论焦点,也吸引了大批网民争相围观。每一宗个案的舆情走向,都以完善制度强化惩戒填补法律漏洞等吁请为终结。
山东冠县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当事人陈春秀
个案成为公共事件的背后,都有个人际遇与社会普遍心理的某种暗合。
网友愿意围观“冒名顶替案”并呼吁修法,很大程度上源于在别人的故事里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立法机关借助刑法修正,以“冒名顶替”入刑的制度设计来回应社会关切,这是专业机构与社会情绪之间的良性互动,既合乎法治要义,也尊重了民意表达。在“回应型立法”“回应型司法”成为显学的当下,仍值得点赞。
法治的“新十六字方针”中,“科学立法”排在首位。要确保立法科学,自然理性和专业理性都不可或缺。自然理性可校正精英专横,专业理性可防范多数人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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