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再审29年前一起劫杀案:被告人称案发时自己在七百公里外(2)

2023-05-02 来源:飞速影视
1994年4月14日凌晨,元谋火车站元谋务工段招待所发生一起入室抢劫杀人案,招待所208号房间的旅客姚某某和林某某被发现死在房间内,两人随身的手提包也不翼而飞。案发后一年多,公安机关认为李金和普氏兄弟俩有重大作案嫌疑,将三人抓获归案。
因案发地元谋工务段招待所当年还属成都铁路局管辖,整起案件的侦查、公诉、审理,都由成都铁路系统政法单位负责。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1997年2月作出的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1994年10月13日(案发前一日),三人在元谋火车站相遇,共谋抢劫。当日15时30分左右,548次列车到达元谋站。三人跟踪下车旅客姚某某和林某某至元谋工务段招待所。次日凌晨1时许,三人携带撬棍等作案工作翻大门进入招待所,由李金踢开208房间门,三人用钝、锐器击打两人,致其中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作案后,三人抢得两人的行李后逃离现场。
判决书显示,李金详细供述了与普氏兄弟相遇预谋抢劫、跟踪被害人、抢劫作案、抢得财物数量及逃离现场、丢弃作案工具的经过……李金、普发成均对现场作了指认,李金还辨认了作案工具的类型及抢得的被害人手提包,并有照片在卷。
成铁中院认为,该案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遂判处李金和普发成死刑,判处普发能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四川高院再审29年前一起劫杀案:被告人称案发时自己在七百公里外


李金曾经的雇主方恩华说,案发时,他与李金同在盈江县,不在700公里之外的元谋。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图李金告诉澎湃新闻,案发时,他还在云南省德宏州盈江县打工,两地相距700公里,他根本不可能出现在案发现场。“警察把我抓了之后我就给警察说了(这个情况),但是没有用。”李金说。省高院发回重审后,成铁中院认定李金一人作案
成铁中院作出判决后,3人均提出上诉。1998年3月,四川省高级法院以“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成铁中院判决,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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