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高院再审29年前一起劫杀案:被告人称案发时自己在七百公里外(4)

2023-05-02 来源:飞速影视
元谋县火车站招待所一景。1994年,两名旅客在这里遇害。受访者供图省高院改认定多人作案,普氏兄弟无罪成铁分检抗诉后,四川省高院审理后,认定的事实再次发生变化:1994年10月13日,李金伙同他人在元谋火车站跟踪两名被害人。次日凌晨,李金与他人入室用撬棍、匕首击打、刺杀两名被害人,致两人死亡。也就是说,四川省高院认定该案的作案人有多人,但与李金一同作案的“他人”并非普氏兄弟。
四川省高院认为,李金与他人共同抢劫的犯罪事实有李金的供述并与现场勘察、尸检结论等证据相印证,足以认定,且现场勘验及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证实,作案人在两人以上,故认定李金一人作案不当的抗诉理由成立。但原判定认定李金的主要犯罪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于2002年12月26日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判决。
普氏兄弟洗刷冤屈后,成铁中院于2011年作出赔偿决定书,分别一次性赔偿普氏兄弟20万余元。
另一方面,2017年7月7日,李金在失去自由近22年后走出监狱。李金在服刑期间经过8次减刑,累计减少刑期8年1个月,实际执行刑期14年6个月12天。不过,由于李金早在1995年9月27日就被铁路公安收容审查,其被羁押时间实际长达整整21年9个月零10天。
李金告诉澎湃新闻,本来他因盗窃坐牢后,已决定再也不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不想再坐牢了”。出狱后,李金边打工边往盈江县方向走。1993年春节前,李金来到盈江县,结识了比他小两岁的方恩华。此后在方恩华家里,李金帮忙管理甘蔗林。1994年7月到9月,当地修建电站,他被安排做建筑工。过完中秋节(9月20日)后,方恩华带着李金等人去中缅边境红坡河搬运砍伐后的木材。“当时搬运一根原木十块钱,两个人分,一天下来能挣五六十块钱。”李金回忆,自己当年中秋节后在红坡河待了接近一个月后才回到盈江县,又留在方恩华家几天后才启程返回元谋县老家。也就是说,据李金陈述,他回到元谋的时间是在1994年11月3日左右,比案发时间(10月14日)晚了半个月左右。
出狱后申诉,省高院启动再审
被抓时29岁,出狱时已年过半百。回到老家,李金发现家中老宅已因常年无人居住和维护,已变成一片废墟。李金说,服刑期间,他的父母没来看过他一次,他早已与父母断了来往。李金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他与两人也没有来往。
“我现在住在镇上,是政府帮忙解决的,平时就打打零工,勉强过日子。”李金说,他这次来成都前在村里搭建彩钢瓦,一天100块钱工钱,“干一天就有一天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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