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融合的逻辑与空间(3)
2023-05-02 来源:飞速影视
媒体融合跨界、跨域,就意味着要建构平台,树立平台思维和平台意识。在《关于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的意见》中,两次提到媒体融合的平台问题,一是“做大做强网络平台”,二是“以开放平台吸引广大用户参与信息生产传播”。建设开放的网络平台是媒体深度融合的目标和方向之一,但平台战略之于媒体不仅仅是媒体内的融合问题,而且要在媒体间、在跨域和跨界之间,在不同类型、不同制度、不同文化的主体间协同、合作,需要有基于共生理论的思维共存、制度包容和文化认同。
媒体融合上半场的“共生”,重心在结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融合共同体;媒体深度融合的“共生”,重点在媒体平台化。不仅是传统媒体单元与新兴媒体单元的能量交换,更需要推动媒体的外部拓展,在媒体与技术、媒体机构和商业平台、主流媒体与政务新媒体、机构媒体与自媒体之间建立密切关系,构建共生生态系统,从共生走向共享、共创和共赢。
媒体深度融合提出要处理好四对关系,即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主流媒体和商业平台、大众化媒体和专业性媒体的关系。很显然,这些关系的背后都关涉到融合共生的问题。
深度融合的共生不单指媒体之间的共同生活、相互依存关系,更应指向跨文化、跨制度、跨平台的主体彼此间的共存关系。建立融合、协同、共生关系,需要在思维、制度、文化三度空间发力,思维空间做到传统思维与互联网思维共存,制度空间做到新旧制度包容共济,文化空间做到不同文化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互联网思维强调用户价值、个性化服务、数据驱动、产品流量,但在专业度、精致度、深度等方面有欠缺,而这恰恰是传统思维的优势。过去,多强调互联网思维,忽视了传统思维的价值和能量,导致互联网生态走向恶化,粗制庸俗、虚假不实的内容传播影响视听,碎片化内容和视频、各种表情包、异形符号妨碍深度阅读。思维并存是媒体融合共生的基础,传统思维不能仅停留在对互联网思维的喟叹、艳羡,而需要真正融入互联网思维,践行互联网思维,培养网感、新媒体感;互联网思维也要尊重和欣赏传统思维,继承传统思维的优秀品质。
制度的包容并济就是在建立不同制度基础上的共生规范。以传统媒体打造开放平台为例,更多的是加入方以一种依附的方式向平台方单向输出,这是一种偏利共生的模式,相互依存度相对较低,看不到制度层面的兼容并蓄。平台方的制度架构以自我为中心,缺少对输入方的持续、全面支持,未给予相应回报,加入方的制度设计也并非融入共生的理念,而是单纯的依附与共栖。相比较而言,商业机构的开放平台在维系共生层面突出共创和双赢,设计多种激励机制和优创计划为加入方创造效益和价值,才有了我们今天看到的头条号、抖音号、快手号、知乎号等用户量达亿级的社交平台、互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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