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9)
2023-05-02 来源:飞速影视
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评价指标体系
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评价指标体系”)是确定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以下简称“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的主要依据和标准。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两部分,定量指标主要对反映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的经济指标进行考量,定性指标主要从工作体制机制、政策保障环境、产业发展基础、业态融合创新情况、建设方案等维度进行考量。
一、定量指标
主要对申报主体所辖范围(县级行政区)的下列指标进行考核。
1. 文化产业发展指标: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及增速、占GDP比重,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数量、营业收入及增速、从业人员数量,最近一次经济普查文化企业数量、营业收入及从业人员数量;
2. 旅游产业发展指标: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及增速、占GDP比重,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和规上及星级饭店的数量、收入及增速,旅游人次、旅游收入及各自增速;
3. 融合发展指标:文旅融合典型业态(以《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和《国家旅游及相关产业统计分类(2018)》中,相同行业分类代码为准)的规上企业数量、营业收入及增速、从业人员数量。
二、定性指标
(一)工作体制机制
1. 申报主体及其上级人民政府建立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协同发展工作领导机制、运行机制,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旅游产业发展及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相结合,助力产城融合一体化发展,增强乡村产业发展聚合力;
2. 建立省(区、市)相关部门、地级行政区人民政府、县级行政区人民政府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协调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各方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二)政策保障环境
申报主体及其上级人民政府开展的以下工作:
1. 印发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文件;
2. 区域规划矢量数据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符合所在地国土空间规划,功能分区布局合理,土地集约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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