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放过一个坏人”,还是“不冤枉一个好人”?|辛普森案25年(5)

2023-05-02 来源:飞速影视
一个“低劣的”律师——至少根据《律师守则》(Code of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是指,通过不道德或不合法的方式试图阻止事实被发现的人。一个低劣的律师,其通常行为与职业律师的适当角色也不相符合。
辛普森案中,就像任何长期以来被热议的案件一样,双方行为都不完美,其他参与者也一样(从法官到媒体)。控方和辩方在前所未有的公开和审查压力下,都埋头苦干了很久。双方都犯错、发火,纠缠于琐碎细节,触碰了——也许有时是这样——多种法律和道德红线,这种说法很公平。这对事后诸葛亮们是很有吸引力的,就像很多评论者所做的——很容易纠结于错误而忽视了良好的律师业务。每位专业律师都有辉煌时刻,他们中的许多人也有一些相当糟糕的时刻。

是“不放过一个坏人”,还是“不冤枉一个好人”?|辛普森案25年


辛普森受审画面。
我确实错误判断了我关于警探伪证的言论所产生的影响,如果我能重来一次,我会等审判结束后再陈述警探伪证问题的普遍性。与我交谈过的几乎每位辩护律师都至少有过后悔,比如一个发言、一个问题、一个主张或案件中做过的决定。我确定检察官也一样。
警告过事后批判的风险后,我现在会致力于某些重要的事情——不是表扬辩方,也不是无缘无故地诋毁控方,而是做我认为是重要的事情。
媒体和公众评判律师(以及法律程序中的其他参与者)的表现,倾向于较少从他们工作的客观专业水平来评判,而更多考虑他们是否与律师站在同一边。多数美国人在本案中站在控方那边,因此认为检察官比辩护律师做得更好。
但是,对记录的公正评判显示,从法律道德、职业礼仪、公正有效的辩护等方面看,控方做得都比辩方差太多了。此外,控方在道德和职业上的玩忽职守,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他们输掉了案件。
控方泄露了更多的信息,更常向媒体发声,总的来说在媒体上对其案件的审理比辩方多得多。甚至在辩方团队还未组建之前,他们就已经开始这么做了。后来发现,许多泄露的信息都是假的。更重要的是,控方通过向辩方提供其需要的、基于审前公开而解散大陪审团程序的策略,对自己的案件造成致命挫伤。在后来的预审中,控方被迫过早地展示了其案件,这也是对辩方有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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