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宗法分封制到世卿世禄制,从九族到五服——西周政治制度简说(2)
2023-05-03 来源:飞速影视
分封制
西周时期分封诸侯的制度。为控制广大征服地区和拱卫王室,周公当政和成康时期大规模分封诸侯,受封者主要有周王同姓、功臣及古帝王之后三类。天子授予诸侯爵位,土地、人口,诸侯隶属于天子,有镇守疆土、拱卫王室、交纳贡税、朝觐述职等义务。周初较重要的封国有齐、鲁、宋、卫等。分封制确立了周天子天下共主的地位,西周的统治范围空前扩大,但随着血缘的疏远和生产力的发展,最终导致了诸侯混战割据局面的形成。
五服制
商周之际形成的一种理想的政区制度。《尚书》《国语》等书将天子统治的王巖之外地区,以五百里为一区划,由近及远分为甸服、侯服、宾服(或作绥服)、要服、荒服,表示与中央天子不同的政治关系。不同服制的区域对天子承担不同的朝贡义务,一般来说,距离越远,义务越轻。例如,甸服地区的诸侯需要按时参加周王室的祭祀,而荒服地区的诸侯只在君主嗣位时朝见周天子即可。五服制体现了华夏王朝历来的治国思想,对历代政权处理与周边民族关系产生了一定影响。
九族
中国古代亲属划分制度。 “九族”泛指亲属。所指诸说不同。一说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玄孙、曾孙、孙、子、身、父、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一说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父族四是指姑之子(姑姑的子女)、姊妹之子(外甥)、女儿之子(外孙)、己之同族(父母、兄弟、姐妹、儿女);母族三是指母之父(外祖父)、母之母(外祖母)、从母子(娘舅);妻族二是指岳父、岳母。
幾内和畿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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