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高”玩具有没有著作权?“恶搞”葫芦娃要承担什么责任?典型版权案件引起关注(3)
2023-05-04 来源:飞速影视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本案被侵权的拼装立体模型共计663款,这些立体模型所承载的表达,均系乐高公司独立创作,具有独创性及独特的审美意义,故拼装完成的立体模型均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美术作品范畴。其次,结合在案证据,李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原判以侵犯著作权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九千万元,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于其他被告,原判无论是主刑还是并处的罚金刑,均罪罚相当。据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王某为盗版网站提供在线影视作品解析播放服务侵权案
2016年5月起,王某以营利为目的,租用云服务器架设“平民解析”网站(域名:api.zhaiyou.tv等),招揽吴某某、丁某某、单某某等人成为网站会员并提供在线视频解析服务。在未经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等(以下简称优酷公司、爱奇艺公司等)等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王某针对会员提出的具体需求,调整、优化解析程序算法,绕开优酷公司、爱奇艺公司等著作权人设置的技术保护措施,使网站会员通过“平民解析”获取在线视频的真实播放地址,并通过会员各自的盗版视频网站向公众提供在线播放服务。在此期间,王某通过收取解析服务费用,以及在部分视频页面设置广告并收取广告费用的方式营利,非法经营数额合计人民币62万余元。经查,由王某解析的可供播放的影视作品合计7万余部,80余万集/期,均未经上述著作权人授权许可播放。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以营利为目的,明知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影视作品,仍为其提供影视作品解析播放服务,非法经营数额达62万余元,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查案件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于庭前预缴了部分罚金,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判决如下:一、被告人王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二、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予以没收。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王某未提出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提出抗诉。判决已生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明知他人实施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而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代收费、费用结算等服务的,以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共犯论处。该案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同时触犯了侵犯著作权罪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三款的规定,以择一重罪侵犯著作权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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