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墓志:重现世间另一种魏楷风范(2)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除上述两个大墓区之外,在汉魏洛阳城内的洛水两岸、伊阙周围、缑氏附近、黄河以北等其他地方也有一些零星墓地,也出土了一些女性墓志,一般地位较低,且规模很小。如洛水两岸出土的《董富妻郭氏砖志》、《杨机夫人梁氏》;伊阙周围出土了《李缅妻常敬兰墓志》等;洛阳缑氏为古代地名,属洛阳县,出土的女性墓志如:《高树生妻韩期姬》等。
(二)志主身份
洛阳出土的北魏女性墓志根据志主身份可将其分为宫人墓志、贵族女性墓志以及其他类女性墓志三大类,其中根据首题或铭文内容在每大类墓志中又可进行细分。宫人墓志中包含了嫔妃墓志和女官墓志两类;贵族女性墓志中包含了宗室之妻、元氏之女以及的世家大族女性等;其他类女性墓志又包括比丘尼墓和平民女性墓志两类。
我国古代等级地位观念严重,并且将这种观念深根植于社会的各个方面,当然墓志也不例外。根据各著录对女性墓志尺寸的记载来看,北魏女性墓志志石形制最大的可达二尺九寸,最小的为砖志,形制尺寸均在一尺以下。

北魏墓志:重现世间另一种魏楷风范


在身份不同的女性墓志中,其墓志规格的大小亦有明显可观的区别,因而,墓志起到了不可替代的表明身份的作用。但对于不同等级身份的志主,有关其墓志尺寸使用的规定,在官方文献中并无相关记载。
《试谈北魏墓志等级制度》一文中对北魏对不同品级的朝廷官员墓志进行了考察,列举了他们的墓志进行对比,确认了不同品级的官员墓志使用的规格,认为墓志的大小尺寸是以他们的官职品秩为基础的,并存在着一种墓志使用规则。在《北魏墓志的等级制度考略》分析了北魏部分官员的墓志,这些墓志使用的尺寸不符合赵超先生所得出的规律,其中规格与品级并无关联。

二、贵族女性墓志与其他墓志比较


(一)穆氏家族男女性墓志比较
穆氏家族现已出土北魏时期墓志 6 方,按纪年顺序,其中包括穆亮墓志、穆亮妻尉太妃墓志、穆纂墓志、穆绍墓志、穆彦墓志、穆彦妻元洛神墓志,其中包含穆氏男性 4 方,穆氏女性2 方,墓志的作者及刊石者姓名均不详。从一个家族内部来看,男性墓志的出土数量多于女性墓志,即便是非草根庶族的大家族,男性死后享有墓志随葬的几率远大于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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