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典型案件(24)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涉案行为使申请人的竞争利益处于被侵蚀的风险之中,申请人所提出的申请系为防止其利益持续受损或损害结果扩大所采取的合理措施,本身并不会实质影响“家政加”App的正常运营。该申请指向明确、范围适当,并已提供担保,不会造成当事人间利益的显著失衡,不仅不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而且有利于保障用户利益并增进社会整体福祉。综上,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院作出诉前行为保全措施的条件,法院裁定被申请人斑马公司立即停止以设置相同URL Scheme的方式对申请人支付宝公司经营的“支付宝”App正常跳转进行干扰的行为。
典型意义
该案系国内首例涉App唤醒策略网络不正当竞争诉前禁令。安全和可信赖是电子收付工具开展科技金融服务的根基所在,该案采取的诉前行为保全措施迅速、高效地制止了针对“支付宝”应用正常调用的技术干扰行为,尤其保障了双十一期间“支付宝”用户及商家的交易和支付安全,同时也维护了互联网环境的公平竞争秩序。本案裁定受到业界广泛关注,人民法院报、人民网、搜狐、澎湃新闻、中国知识产权杂志、知产力等十余家知名媒体对该案进行了深度报道。
附图:支付宝公司
五、“百威”啤酒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百威(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与江西蓝色柔情啤酒有限公司、赣州百惠酒业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强玲食品店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5民初17015号民事判决,合议庭:金民珍、姜广瑞、宫晓艳】
案情摘要
案外人安海斯-布希有限责任公司(ANHEUSER-BUSCH,LLC)系“百威”“Budweiser”及相关图形注册商标(以下简称涉案商标)的商标权人。原告百威(中国)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威公司)经授权享有涉案商标的使用权,并有权对侵犯涉案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起诉讼。2017年,被告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强玲食品店(以下简称强玲食品店)在其店铺内销售500毫升名为“baiwanbeer”的易拉罐装啤酒(以下简称被诉侵权产品)。被诉侵权产品上标注的制造商为被告赣州百惠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惠公司),监制为被告江西蓝色柔情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柔情公司),并有“美国百威啤酒(江西)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的字样。原告认为被诉侵权产品的整体装潢以红白搭配为主基调,罐体正面使用老鹰、绶带、麦穗、艺术体“Baiwanbeer”“SINCE2016”字样等要素、罐体上突出使用“美国百威啤酒(江西)集团有限公司授权”字样、罐体正面及侧面“Baiwanbeer”字样等均侵害了原告涉案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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