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典型案件(33)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网络视频服务的飞速发展冲击着传统电视行业,吸引大量流量,带来监管难题。如果不加大保护力度,及时阻止知名电视节目被视频平台海量盗播的情况,将会对传统文化产业造成负面影响,给权利人造成极大损失。本案事实查明客观充分,法律适用灵活准确,为规范视频平台运营服务提供司法指引,为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也为类案审理提供裁判思路。
附图:《东方110》节目视频截图
十、员工“跳槽”侵犯商业秘密罪案
被告人于成岩等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18)沪0107刑初1289号刑事判决,合议庭:鲁君、张佳璐、黄波】
案情摘要
上海恩坦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坦华公司)经关联方授权,至迟于2013年获得涉案汽车天窗相关技术信息用于经营活动。期间,公司通过分级保密管理、与员工签订保密条款等措施对技术信息进行保密。上述技术信息中的汽车天窗机械组技术、遮阳帘驱动系统技术、后玻璃排水系统技术、汽车天窗技术图纸(含3D数据)等(以下简称涉案技术)均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
2012年4月至2014年2月期间,被告人于成岩在恩坦华公司担任产品工程师,参与天窗项目工作,曾接触上述技术信息。2014年3月12日,于成岩离职,同日入职被告单位上海万超汽车天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超公司),负责全景天窗的研发工作。期间,于成岩借从境外个人处购买天窗技术图纸之名,违反与恩坦华公司之间的保密约定,向万超公司提供了带有恩坦华公司标识及项目代号的技术信息资料,用于产品研发。万超公司经实际经营负责人被告人贾永和同意,根据于成岩提交的英文信件、领款申请等向案外人王某个人名下账户支付25万元(王某系于成岩妻姐)。万超公司及贾永和将相关技术信息资料用于万超公司相关汽车天窗产品的研发及生产销售。后于成岩、贾永和以共同研发人身份,对部分技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万超公司部分汽车天窗产品与涉案技术信息实质相同或具有同一性。
万超公司在2015年9月至2018年6月期间销售上述相关天窗产品净利润为1,298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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