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广州互联网法院一案入选“2021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6)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二审合议庭】谢甄珂、曹丽萍、郭伟
案例简介
微梦创科公司为微博运营主体,字节跳动公司为今日头条的运营主体,微梦公司在微博网站的robots协议中设置了不允许字节跳动网络机器人爬取相关公开信息的代码段,字节公司认为此种限制属于单方限制,导致其无法正常抓取相关网络信息,因此发起了不正当竞争之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微梦公司的单方限制行为使得字节公司无法正常抓取网络信息,降低了今日头条平台的用户体验,影响了自己公司相关网络平台的市场平均,降低了平台的竞争优势,损害了字节跳动公司的合法权益,认定微梦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二审法院认为,随着数据的价值越来越大,通过robots协议限制部分主体进行数据抓取的行为并不必然违背互联网行业的商业道德。本案中,字节公司的“toutiaospider”网络机器人抓取信息后并非用于搜索引擎,而是将抓取后的内容直接“移植”到微头条,微梦公司禁止此种行为并不会损害消费者利益;同时字节公司自己网站的robots协议也存在禁止其他经营者抓取信息的情况,且字节公司并没有因为微梦公司的限制行为而未能抓取到相关内容,二审在抓取后根据是否获得用户授权来决定是否删除,因此,字节公司并没有因为限制行为而受到实际损害。最终二审认为被诉行为属于微梦公司自主经营权范畴内的正当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对一审进行了改判。
点 评
本案是国内首次针对非搜索引擎应用场景下robots协议限制网络机器人行为的正当性进行评价的案例,判决补充和完善了对于网站设置robots协议的评价标准,体现和响应了互联网行业新技术发展带来的规制需求。同时,明确了robots协议的法律性质与定位,确立了互联网行业内robots协议对于网络机器人限制行为正当性的评价标准,为互联网企业提供了行为指南,也明确了互联网行业中信息的自由流动应符合互联网行业的商业道德,为robots协议在数字经济时代赋予了新的意义。
6
-THE SIXTH-
避风港规则中“错误通知”的认定

喜报!广州互联网法院一案入选“2021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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