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广州互联网法院一案入选“2021年中国十大最具研究价值知识产权裁判案例”(5)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THE FORTH-
微信公众号爬虫不正当竞争案
【一审案号】杭州铁路运输法院(2021)浙8601民初309号民事判决书
【一审合议庭】沙丽、叶胜男、卢忆纯
案例简介
原告腾讯公司系微信公众平台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被告斯氏公司是“极致了”网站经营者,该网站利用爬虫技术,可以绕开、突破“微信的登录限制”和“IP访问限制”,抓取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内容及数据,并通过网站对外提供公众号搜索、导航及排行等数据服务。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极致了”网站突破IP访问限制和封禁措施,破坏了微信产品登录访问服务运行,同时爬虫行为会对微信服务器造成负担,构成对微信公众号正常运行的妨碍;此外,被控行为也妨碍了微信产品的正常运行机制。“极致了”提供微信公众号及文章搜索、展示等服务,已经构成对微信公众号部分数据内容服务的实质性替代,进而损害两原告通过对外授权可获取的合作利益等商业利益,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进行了规制。
点 评
本案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确认了腾讯公司对公众号相关数据享有权利。同时,通过对被诉行为的条分缕析,明确了数据爬取的行为边界,有效规范数据要素市场的公平、诚信的竞争秩序,划定了技术应用创新的合理边界,平衡了平台生态环境构筑者和平台生态参与者之间的公平关系,进一步促进了数据合理开放、分享和流通利用,强化了互联网司法职能,促进了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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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IFTH-
微博与今日头条robots协议不正当竞争案
【二审案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21)京民终281号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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