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园地▏股权转让合同中处分公司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实践中,当事人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往往对公司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也进行了处分,这种约定的效力如何呢?本期法信干货小哥整理了相关裁判规则和司法观点,供读者参阅。
法信码|A2.I5304
股权转让合同中处分公司财产的条款的效力
法信 · 裁判规则
1.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中关于股权转让对价包含公司资产的约定无效——童某诉陆某股权转让纠纷案
案例要旨:公司股权及资产转让协议所约定的股权转让对价包含公司资产(设备和对外债权),违反了公司人格独立原则和公司资本维持原则,损害了公司和相关方利益,该约定应为无效。股权对价支付方式部分无效影响股权转让合意的整体达成,若当事人双方未能就股权转让重新达成合意,应视为双方股权转让合意不成立。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5年6月17日第7版
2.当事人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处分公司实物、知识产权及债权债务归属的约定无效——富华公司与罗绍远专利权纠纷上诉案
案例要旨:股权转让合同的标的物是股权,当事人在股权转让合同中处分公司实物、知识产权及债权债务归属的约定因违反《公司法》的强制性规范而无效。
案号:(2005)粤高法民三终字第251号
审理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2007年第14期
3.股权转让合同中以公司资产支付股权转让款的约定无效——沈某诉周某股权转让纠纷案
案例要旨: 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用公司资产支付股权转让款,属于股东非法转移公司财产,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该约定无效。但并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其它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有效的,股权受让方人应当负有按照约定价款向转让方支付股权转让款的义务。
来源:江苏法院公司审判十大案例
4.股东于股权转让协议中处分公司商标所有权的约定无效——佛山市金利恒发不锈钢有限公司诉佛山市金圣邦不锈钢有限公司等商标权权属纠纷案
案例要旨:公司自成立之日起即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公司对法人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股东作为股权转让合同的主体只能转让股权,而不能处分法人财产即公司财产。股权转让合同中关于涉案商标所有权归属的条款违反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为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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