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园地▏股权转让合同中处分公司财产的约定是否有效?(2)

2023-05-20 来源:飞速影视
来源:顺德法院2013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例
5.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除公司原有的部分资产之外的公司名下其他财产全部由原股东所有的约定不得对抗公司债权人——卢景明与刘燕、何平、湖南昌富实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案例要旨:案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原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权转让,但股权变动后的公司仅享有公司原有的部分资产,而公司名下的其他资产(含债务和税费)则全部由原股东所有。该协议中有关转让公司股权的约定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其中关于除公司原有的部分资产之外的公司名下其他财产全部由原股东所有的约定,则可能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故该约定仅在股权转让当事人双方之间相对有效,而不得对抗公司债权人。
案号:(2017)最高法民再346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来源:法信精选
6.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土地出让金溢价分成的约定没有损害公司、股东、债权人利益,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不宜否定其效力——陶向群、孙苹与许建明、吴平等股权转让纠纷案
案例要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前,原股东已履行了对公司的全部出资义务。在转让公司股权时,公司通过公开拍卖取得了土地出让金溢价分成的权利。该项权利是原股东经营公司期间预期获得的收入,对于该笔收入进行分配是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行为,且已经公司确认,不构成原股东抽逃出资的事实。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土地出让金溢价分成的约定没有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公司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宜否定其效力。
案号:(2016)最高法民终264号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日期:2016-12-28
7.股权转让协议以公司资产作为股权价款支付的约定无效——张森来、滕晓华股权转让纠纷案
案例要旨:股权转让的双方将公司的资产约定用于承兑股权转让价款,系非法处分公司财产,属于《公司法》规定的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情形,也是股东在没有支付对价的情况下,变相抽逃出资的行为,该约定无效。
案号:(2018)云民终927号
审理法院: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发布日期:2018-12-21
8.股东于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处分公司财产利益的内容无效——古宏应与刘光胜、南京宏应船业有限责任公司、陈恩乐股权转让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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