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文追思|纪念张俊浩先生(15)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我一直认为,他才是中国民法学界真正的标杆人物。之所以说我们两个是师兄弟,是因为他这样定的,原因是中国政法大学最早招收的民法研究生是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室答辩的,学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学位。我们的导师是一样的,所以他从来没有把我当作外人。而我也把他当作至亲好友。他很少参加博士论文答辩会,但是我邀请他,他每次都到,而且他对我们研究室博士生论文的评语非常准确细密,我们这里的学生提到他,都是敬佩不止。他的个性很强,对学术问题一直是快人快语,一语中的,常使某些人心头不快。然而他的志趣只在学术,虽然社会知名度不高,但是在民法学界这个范围内,可以说他是最受爱戴与敬仰的人!前几年他夫人去世,我也曾致以问候。听说他这些年生病,一直有学生亲切照顾,我以为施仁得仁,颇感安慰。我的每每问候,也都一一送到。
今日兄长离我而去,心疼难忍!愿天堂无病痛,兄则长留我等心间矣!
孙宪忠 敬挽
2022年1月22日
吾师吾友张俊浩
徐国栋 厦门大学法学院
今天惊闻张师驾鹤西去的消息,微信群里悼唁帖子纷纷,我受张师之恩深重,不著文悼念良心不安。遂整理我已发表的作品中受张师影响的情况,以说明他的学术贡献,并另外说明他影响我人生的两个行动。
张老师成为“吾师”,是精神上的,我从1984到1987年在法大读民商法硕士,导师是江平教授,陈嘉樑教授协助指导,张老师未当过我的导师,但我深受其影响,而且是在离开法大之后,可以说是张师的私塾弟子。
影响还是通过张老师主编的著名的《民法学原理》达成的。影响点至少有三。
其一,人前物后的民法对象理论。1991年《民法学原理》出版前,我国流行的是民法先调整财产关系,然后再调整一点人身关系的理论。张老师在他主编的《民法学原理》中,旗帜鲜明地将民法定义为“调整社会普通成员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系统”,[参见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3页。]并将这一定义贯彻于该教材的结构设计,从而把被颠倒了的人与物的关系又颠倒了过来。后来,我接过张老师的人文主义旗帜,倡导人前物后的民法对象理论,最终在2017年获得《民法总则》接受,并成为学界通说。现在,人们往往把人前物后的民法对象理论的创见功劳算在我的账上,实际上,这个进项应进入张师的账户。
其二,市民社会的民法存在条件理论。张师在其《民法学原理》中这么说:“罗马法视私人平等和自治为终极关怀,对于权力猖獗抱高度的怵惕之心,以致试图用公法私法的‘楚河汉界’去阻隔”。[张俊浩,前引书,第2页。]此语包含市民法就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间的屏障的意思。此等意思我接过来发挥之,完成《市民社会与市民法——民法的调整对象研究》一文,此文表达了自由主义的民法观,影响很大,今天的统计是被引334次,下载4089次。但它是张师民法思想的衍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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