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美历史之古巴篇(第一期)(24)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国家主义是近代兴起的关于国家主权、国家利益与国家安全和国民的利益问题的一种政治学说,在本质上国家主义和国民权利是不可分割,国家是由国土、人民(民族)、文化和政府四个要素组成的,国民通过契约法律授权政府管理国家事物,法律是国民和政府之间的契约。国家主义的核心就是倡导国民通过契约法律为本位,引导国民维护国家利益,国家维护国民利益,共同约束。

拉美历史之古巴篇(第一期)


(六)现代西方学者通常认为法国教士奥古斯丁·巴洛于1789年首先使用“Nationalism”(民族主义)这个词,用来指称推翻封建君主专制政体的一种社会力量。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西方近代民族主义发生于19世纪初,即在拿破仑·波拿巴对外战争第二阶段的“侵略战争”期间,在法军的铁蹄下欧洲各国反侵略、反统治的民族主义情绪日益高涨,民族主义思想随之应运而生,进因认为“nationalism”一词最早在1836年被界定为“民族感情”的一种形式。民族主义是19世纪初在欧洲被发明的一种学说,简而言之这种学说坚持认为人类被自然地划分为民族,而这些民族又通过特定的可确认的特征为人们所熟知,同时认为政府唯一的合法形态是民族自我统治的政府,这些主张事实上大多掩盖民族主义本质上排外主义、扩张主义的暴力内涵。总之西方近代民族主义的外在扩张主义表现形式可说最初始于1648年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法国,荷兰和瑞典欧洲新三大霸主的崛起既是经济、军事强盛的结果,又是民族国家身分获得的象征,与此同时英国、西班牙、葡萄牙相继获得这种民族独立国家的身分。
当时西欧形成的这类独立民族国家大多指“主权国家”,表现为民族与国家同一或国民与民族合体的形态,因而又被称为“民族国家”,体现为一种“市民的民族模式”或“国民的民族模式”。这些“主权国家”在“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中以基督徒和“民族国家”的双重名义肆无忌惮地带着对自己以外的民族或国家的厌恶与蔑视向世界宣战,用大炮说话并强迫文明古国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这就是民族主义中的扩张主义最初的外在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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