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实施城市更新的制度构建与施策体系(3)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同时,还在全国城市自下而上申报的基础上,分两批审核指定了45个“城市再生紧急实施地域”,并编制出台了“地域再生实施指南”。
日本遴选城市再生项目涉及的领域、内容非常广泛,包括:防灾减灾对策、交通问题对策、城市环境对策、历史街区和工业遗产地的保护与活力和魅力再生产、大深度地下空间活用对策、少子老龄化对策、国际化对策、新型商务和科学振兴对策、IT 化对策(智慧化对策)、大都市圈再开发、地方中小城镇振兴等,也包括对民间事业者的金融支援措施。
我国目前正在全面推行的城镇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在日本被称为“团地再生”,主要由特殊法人单位“城市再生机构”担当主体。“城市再生机构”前身是“日本住宅与城市开发建设公团”,属于“国企”。1990年代中期由于城市发展阶段的改变,它改称“城市再生机构”,并且改了制,加入了民营资本。因为在日本,绝大多数集合住宅小区(即所谓“团地”)或居住型新城都是从快速工业化、大规模城市化时期开始,由“日本住宅与城市开发建设公团”开发建设的,并且多数是保障型或租赁型社会住房,其早期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也基本上是由“住宅与城市开发建设公团”建造并运营的,所以其产权属性相对于我国房改后的住宅小区产权状况要相对单纯。我国的老旧住宅小区的产权有市管公房、单位公房、房改后的个人持有住房,甚至一栋住宅楼里就混杂有没实施房改和实施了房改的住房,非常复杂,这对老旧小区改造形成共识及资金支持和保障对策是一个挑战。
关于对“城市再生紧急实施地域”的金融支援措施,例如对比较优良的“民间城市再生事业规划”,日本设置了内阁主管部长审核认定制度,如果被认定,就可以享受“城市再生促进税制”的优惠。比如:所得税、法人税减半,注册免许税减免,不动产取得税减免五分之一,固定资产税、城市规划税前5年减免二分之一,特别土地持有税免除,还有为建造高品质住宅转让土地时减免长期转让所得税等。此外,还创设了“城市再生基金”、“开发型证券化”及“对民间城市开发机构的无息贷款、债务担保”等金融面的支援措施。关于民间事业者参与城市再生公共设施建设的方式(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可分为BOT(Build Operate Transfer)、BOO(Build Operate Own)、BTO(Build Transfer Operate)、BLT(Build Lease Transfer)等四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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