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我要你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顺儿子(3)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这可以说是恩典吗?
我所说的,是从做父母的一方面设想的,是从我下人对于我自己的儿子设想的,所以我的题目是“我的儿子”。我的意思是要我这个儿子晓得我对他只有抱歉,决不居功,决不市恩。至于我的儿子将来怎样待我,那是他自己的事。我决不期望他报答我的恩,因为我已宣言无恩于他。
先生说我把一般做儿子的抬举起来,看做一个“白吃不还帐”的主顾。这是先生误会我的地方。我的意思恰同这个相反。我想把一般做父母的抬高起来,叫秘们不要把自己看做一种“放高利债”的债主。
先生又怪我把“孝”字驱逐出境。我要问先生,现在“孝子”两个字究竟还有什么意义?现在的人死了父母都称“孝子”。孝子就是居父母丧的儿子(古书称为“主人”),无论怎样忤逆不孝的人,一穿上麻衣,带上商梁冠,拿着哭丧棒,人家就称他做“孝子”。
我的意思以为古人把一切做人的道理包在孝字里,故战阵无勇,莅官不敬,等等都是不孝。这种学说,先生也承认他流弊百出。所以我要我的儿子做一个堂堂的人,不要他做我的孝顺儿子。我的意想以为“一个堂堂的人”决不致于做打爹骂娘的事,决不致于对他的父母毫无感情。
但是我不赞成把“儿子孝顺父母”列为一种“信条”。易卜生的《群鬼》里有一段话很可研究(《新潮》第五号页八五一):
(阵代牧师)你忘了没有,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
(阿尔文夫人)我们不要讲得这样宽泛。应该说:“欧士华应该爱敬阿尔文先生(欧士华之父)吗?”
这是说,“一个孩子应该爱敬他的父母”是耶教一种信条,但是有时未必适用。即如阿尔文一生纵淫,死于花柳毒,还把遗毒传级他的儿子欧士华,后来欧士华毒发而死。请问欧士华应该孝顺阿尔文吗?若照中国古代的伦理观念自然不成问题。但是在今日可不能不成问题了。假如我染着花柳毒,生下儿子又聋又瞎,终身残废,他应该倾家荡产敬我吗?又假如我把我的儿子应得的遗产都拿去赌输了,使他前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着,他应该爱敬我吗“又假如我卖国主义,做了一国一世的在罪人,他应该爱敬我吗?
至于先生说的,恐怕有人扯起幌子,说,“胡先生教我做一个堂堂的人,万不可做父母的孝顺儿子”。这中他自己错了。我的诗是发表我生平第一次做老子的感想,我并不曾教训我家的儿子!
总之,我只说了我自己承认对儿子无恩,至于儿子将来对我作何感想,那是他自己的事,人不管了。
先生又要我做“我的父母”的诗。我对于这个题目,也曾有诗,载在《每周评论》第一期和《新潮》第二期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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