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21)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7.清正廉洁。树立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律底线。作风正派、秉公用权、办事公道、恪巳修身。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反对“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8.品行端正。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明礼守信、宽厚正直,艰苦朴素、勤俭节约,言行得体、举止文明。
铁岭市新录用公务员培养锻炼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新录用公务员培养锻炼工作,不断提升新录用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促其尽快适应新环境、掌握新知识、进入新角色,加快把新录用公务员培养成为新时代合格公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铁岭市贯彻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实施办法》,结合铁岭实际,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建立“一对一”结对帮带制度。在全市推行新录用公务员与领导于部结对帮带,通过“三年导学”筑牢根基。各级录用机关要为每一名新录用公务员选择一名政治过硬、经验丰富、善于帮带、责任心强的领导于部或内设机构负责人作为指导老师,发挥好“传、帮、带”作用。一是加强业务辅导。采取讲解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帮带对象进行业务辅导、答疑解惑,明确岗位职贵,熟知岗位要求,激发工作热情,让帮带对象在于中学、学中于,提高业务能力。二是加强谈心谈话。要及时了解帮带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状态,每个月要有针对性开展谈心谈话,通过言传身教、实践指导等方式,传经验、帮业务、带作风,逐步提高帮带对象的沟通交流、团结合作、适应环境等能力,引导他们正确面对压力,保持心理健康。三是加强定期评价。指导老师每个季度要听取帮带对象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以及下一步打算,写出书面评价、指出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指导老师如有工作调整或不宜再担任等情形的,要重新明确其他适宜人员继续担任。
二、全面开展试用期基础培训。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依托初任培训,按照新时期好于部标准,借助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纪念馆、铁岭县雷锋纪念馆等本地红色教育培训资源,在试用期内对新录用公务员重点培训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政治理论及公务员法、公务员行为规范、公文写作、机关工作方式方法等基本知识和能力,强化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牢固树立新录用公务员忠诚意识和规范意识。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培训结束后,按照“学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组织理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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