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语言文字事业的历程与成就(3)

2023-05-21 来源:飞速影视
(二)强化语言规范时期(1985~2000)
语言规范指研究制定语音、文字、词汇、语法等各方面的语言文字标准,并推动全社会按照这些标准规范使用语言文字。1改革开放以后,人员流动加剧,经济社会发展对推广普通话提出更加迫切的要求;而随着教育的普及、汉字计算机输入输出问题的基本解决,汉字改革的需求相对降低。同时,在市场经济大潮下,又受到《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简称“二简字”)推行失败的影响,社会上出现了滥用繁体字、乱造简化字、随便写错别字等混乱现象。为此,国家对语言文字政策做出重大调整。1985年12月,国务院将文改委改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简称“国家语委”),“文字改革”术语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拼音化方向也不再列入国家语文政策。1986年1月召开的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确立了“促进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新时期工作方针,将“做好现代汉语规范化工作,大力推广和积极普及普通话”列为首要任务;
同时明确“坚持汉字简化的方向不变”,但“汉字简化应持极其慎重的态度,使文字在一个时期内相对稳定,以利社会应用”,提出要研究和整理现行汉字,制订各项规范标准,并治理社会用字乱象;强调要继续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此外,增加了“汉语汉字信息处理”的任务,后来被称为“语言文字信息化”,这与规范化、标准化密切相关,因为语言文字标准化的程度越高、越有利于计算机计算处理,所以目前常“三化”并提。自此,“语言文字工作进入建设期”(李宇明2019)。1997年12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继续贯彻新时期工作方针,确定了跨世纪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工作措施,特别提出“制定并完善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法规”。2000年,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这一时期,国家语委制定颁行了一大批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同时协调推动各相关部委、指导督促各地方语委加强行政管理,面向全社会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推行汉语拼音方案,贯彻执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随着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所的成立、《语言文字应用》的创刊,服务、支撑“三化”工作的语言文字应用研究蓬勃开展;在政策思想方面,“文字改革”淡出后,“语文现代化”2成为语言文字工作的“旗帜”(参见:林炎志1995)。
(三)促进语言和谐时期(2000~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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