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批判利己主义的三重维度(2)

2023-06-18 来源:飞速影视

马克思批判利己主义的三重维度


对经济利己主义的政治经济学批判
马克思看到,“封建社会已经瓦解,只剩下了自己的基础——人,但这是作为它的真正基础的人,即利己的人”。因此,即使资本主义社会取代了封建社会,利己的人仍然存在,只不过是封建社会“一本正经的、懒散的、幻想的迷信利己主义”让位于资本主义社会“老于世故的、孜孜不息的、精明机敏的开明利己主义”,前者是地方政治的、世故人情的、宗教信仰的、尚未开化的利己主义,后者则是不加掩饰、不加节制、灵活变通的经济利己主义。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指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每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服务,目的是为自己服务;每一个人都把另一个人当作自己的手段加以利用,个人首先是目的,即自为的存在,其次才会成为手段,即为他的存在。因此,个人只有为自己而存在才会把自己变成为他人的存在。在经济生活中,处于分工中的交换双方对于这种相互间的关联及其社会效应并不关心,个体只关心如何在这种关联中将自身的利益,当作排斥他人的利益、不顾他人的利益,也就是利己主义的利益加以满足。在此基础上,马克思认为“共同利益就是自私利益的交换”,人们从利己主义利益出发所建构的生产生活联系成就着整个社会的共同利益,其实质是巩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正如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指出的,无论是代表个人利益的“利己主义”,还是代表共同利益的“自我牺牲”,都是现有物质条件下“个人自我实现的一种必要形式”。
因此,市民社会“现实的人”既是利己主义的,又是自我牺牲的,是服务于自私利益的自觉的利己主义和服务于共同利益的不自觉的自我牺牲的统一。在马克思看来,私有制和外在分工的存在是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个人利益与个人利益分裂的源头,是市民社会经济利己主义对立的现实基础。因此,将市民社会转变为人类社会,经济利己主义的“私人”转变为共产主义社会的全面自由人,只能依赖生产力和新生产关系的发展。
对政治利己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批判
马克思指出,只有在无产阶级形成后,消灭市民社会及其“私人”的革命性任务才拥有了现实承担者。这个阶级不占有私有财产,不占有任何特殊利益,但是它又遭到有产者阶级的政治利己主义压迫。因此,只有将这种不占有私有财产的原则普遍化,才能超越市民社会的政治人和经济人,获得人类意义上的解放,实现全面自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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