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实验室质量管理手册2021最新版(33)

2023-06-18 来源:飞速影视
7.7.6.3向管理评审汇报评审结果,以利不断改进提高。
7.7.7支持性文件
a. ALC-QT-27《检测结果质量保证程序》
b. ALC-QT-10《记录和档案管理程序》
7.8 报告结果
7.8.1 概述
检测结果是提交给客户的最终产品,签发后的检测报告确立了本检测中心和客户之间的民事责任,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客户的切身利益和本检测中心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7.8.2 职责
7.8.2.1检测人员负责编写检测报告;
7.8.2.2助理检验工程师、检验工程师负责报告的审核,授权签字人批准报告;
7.8.2.3综合部负责报告的发放和登记管理。
7.8.3 检测报告的基本要求
7.8.3.1本检测中心通常以报告的形式提供结果,本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地出具结果,其内容应包括客户同意的、解释结果所必需的以及所用方法要求的全部信息。所有发出的报告在发出之前应经过审查和批准,并作为技术予以保存。
7.8.3.2除检测方法、法律法规另外要求外,检测中心应在同一份报告上出具特定样品不同检测项目的结果,如果检测项目覆盖了不同的专业技术领域,也可分专业领域出具检测报告。
7.8.3.3 检测中心不得随意拆分检测报告,如将“满足规定限值”的结果与“不满足规定限值”的结果分别出具报告,或只报告“满足规定限量”的检测结果。
7.8.3.4在为内部客户进行检测或客户有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可用简化的方式给出结果,但那些未向客户报告的信息必须保留,可以存放在原始记录中,随时可以提取。
7.8.3.5本检测中心的技术负责人对检测报告的质量全面负责。检测报告的形成执行《检测报告管理程序》。
7.8.4 检测报告的内容
7.8.4.1本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应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1. 标题:“检验报告”;
2. 本检测中心的名称与地址;
3. 实施检测中心活动的地点,包括客户设施、检测中心固定设施以外的地点、相关的临时或移动设施;
4. 将报告中所有部分标记为完整报告一部分的唯一性标识,以表明报告结束的清晰标识;
5. 客户的名称和联络信息;
6. 所有方法的识别;
7. 物品的描述、明确的标识以及必要时物品的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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