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程序正义,所谓清官崇拜更是一种幻想(4)
2023-09-10 来源:飞速影视
《大宋提刑官》(2005)剧照。 相对他们来说,宋慈的名气毫不显赫。除了《大宋提刑官》这一类影视作品,今日的大众当中对宋慈可能更是闻所未闻。但他才是古代真正的福尔摩斯,断案能臣。宋慈清楚地认识到,狱情之失,常起因于微小误差;错案冤案丛生,常因检验技术不足而造成。这一切,促使他写成了《洗冤集录》这一不朽名著。 《洗冤集录》为法医学奠基 宋慈的《洗冤集录》完成于淳佑七年(1247年),这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它比欧洲法医学奠基人意大利的F.菲德里(Fedeli)的《医生的报告》(DeRela-tionabusMedicorum,1601)早350年。当欧洲还处在宗教统治的暗夜之时,以《洗冤集录》为标志,中国已有非常发达的法医学技术。这是中国法医学的里程碑,历代法医书都以它为蓝本,也是中国经典的法律名著。
中国本是法医学的故乡, 早在先秦时期便已有了法医检验的记录。比如《礼记·月令第七》曰:“命理瞻伤、察创、视折、审断。”先秦时期的《封诊式》虽然对检验的程序作出一定说明,但也只是以案例,没有形成系统的理论,更缺乏精细的操作性。《洗冤集录》集历代司法检验大成,高峰耸出。《洗冤集录》是集录五代时和凝父子所编的《疑狱集》,郑克汇辑的《折狱龟鉴》,庆元年间桂万荣编撰的《棠阴比事》以及《内恕录》等数家之书,再结合宋慈本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编撰而成的。这成为法医学界的“金科玉律”,对后世的司法检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清代法律名家沈家本有言:“顾《洗冤录》官司奉为鸿宝”。 自南宋以来,《洗冤集录》成为历代官府尸伤检验的蓝本,曾被定为宋、元、明、清各代刑事检验的准则。 继宋慈之后,元明清各代都有相关法医学著述,如无名氏撰、赵逸斋订的《平冤录》,元代王与编撰的《无冤录》及清代律例馆编撰的《校正洗冤录》等。
这些都是在《洗冤集录》的基础之上增补汇编而成的。《洗冤集录》成为无可争议的鼻祖。 《无冤录今译》 作者: 王与 编译: 甘建一等 版本: 海南出版社 2011年10月 《洗冤集录》分为5卷,共53项。它包括了法医学的主要内容,如现场检查、尸体现象、尸体检查以及各种死伤的鉴别,同时涉及了广泛的生理、解剖、病因、病理、诊断、治疗、药物、内科、外科、妇科、儿科、骨伤和急救等方面的医学知识。 比如,在骨骼损伤的检验方面,宋慈正确描述了人体骨骼名称和位置,还细致区分了生前死后骨折的特征。生前骨折的,在伤口断面血粘骨上,血干黑,骨断处两头有血晕,若无这些特征,则为死后骨折。宋慈还提出用新油绢或明油纸伞验尸,即迎日隔伞验尸的方法,这种利用光反射原理进行骨伤检验,技术上极为前瞻。 对生前死后刃伤的鉴别也有详细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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