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辩证法的“绝望之路”(2)
2023-10-27 来源:飞速影视
斯特恩(Robert Stern)这部导读属于“劳特利奇伟大著作导读”(Routledge Guides to the Great Books)系列,篇幅不长。它以一种简洁、自洽的方式给出了对上述问题的回答。以学术研究的标准看,斯特恩对《精神现象学》的解读尽管并非唯一的可能,却至少言之成理、可以辩护;更重要的是,以一部导读著作的标准看,它为读者进一步研究黑格尔的原著提供了一条既容易理解又引人入胜的线索。在这个意义上,斯特恩此书是一部成功的导读书。
撰文|刘任翔
(清华大学哲学系)
统摄斯特恩解读的辩证法线索
斯特恩统摄全书的线索是包含了普遍性(universality)、特殊性(particularity)、个体性/个别性(individuality)三个环节的辩证法。对于这个逻辑结构本身,黑格尔是在《逻辑学》而非《精神现象学》中专题讨论的。而且,即便在《逻辑学》中,这一结构也并非唯一的或统摄性的结构:普遍性、特殊性、个别性仅仅是“概念的范畴”,在逻辑学的第三部分“概念的学说”(die Lehre vom Begriff)中方得到专题讨论。如丁三东老师在译者后记中所说,斯特恩此举倚重的是黑格尔体系中的“局部性真理”,用它来把握《精神现象学》的全局似乎是冒险之举。
然而,从本书解读《精神现象学》的实际效果来看,普遍性、特殊性、个别性的辩证法展现出了出人意料的解释力和统摄力。这或许是因为,无论是像一与多、有限与无限这样看似更“基本”的范畴,还是像自由与必然这样看似更“高级”的范畴,都可以从普遍、特殊、个别的角度去理解。例如,黑格尔对哲学史上经典论争的诊断所基于的前提是,它们都未能看到“普遍性和个别性的统一和相互渗透”,从而“把理想东西的普遍性与现实东西的个别性对立起来”,“把本质的普遍性与实存的个别性对立起来”,“把形式的普遍性与质料的个别性对立起来”,“把上帝的普遍性与人的个别性对立起来”,“把思想的普遍性与直观的个别性对立起来”,“把作为普遍东西的共同体与作为个别东西的公民区别开来”,“把普遍的利益与个人的利益区别开来”,“把法律的普遍性与个人的自由区别开来”。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