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字长文:承诺人人平等的美国,现实是基于种族的种姓制度(11)

2023-10-27 来源:飞速影视
美国民权倡导者尤素夫·纳姆克利在1987年写道:“也许只有犹太人像达利特人那样饱受歧视。然而,当我们考虑到达利特人所遭受的苦难本质时,脑海中浮现的却是与非裔美国人类似的奴役、种族隔离和被迫同化。”
美国和印度都废除了界定其种姓制度的正式法律——美国是在上世纪60年代通过一系列民权法案废除的,而印度则是在1949年开始废除的,但这两种种姓制度还都活在人们的心中、习惯中、机构中和基础设施中。这两个国家的人们都仍在盛行时间远比废除时间长的法典残余下生活。
在这两个国家,而且往往是在同一时间发生的情况是,最底层的种姓为他们的主人劳作——非裔美国人在切萨皮克河沿岸的烟草田或密西西比州的棉花田里劳作,达利特人在喀拉拉邦采茶,在南都尔巴采棉花。他们都是被奴役的人,后来又都要争取在他们耕种的土地上生活的权利。非裔美国人在佃农制度下劳作,达利特人在被称为萨尔达里的制度下劳作,他们都在各自社会的底层扮演着固定的角色。
尽管在官方禁止歧视的几十年里,印度和美国已经向从属种姓敞开了大门,但该政策在这两国也都遭遇了同样的抵制。美国所谓的“平权行动”在印度被称为“保留”,这些措施同样不受两国上层种姓的欢迎,他们在语言上步调一致,一个抱怨反向歧视,另一个抱怨反向种姓主义。
这两个国家的种姓制度在总体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在结构和运作方式上却不尽相同。美国主要建立的是一种两级等级制度,其结构是由最上层的群体(即被认定为白人的群体)和从属的群体(即被认定为黑人的群体)决定的,同时来自欧洲以外的移民形成了模糊的中间种姓,他们试图在两极结构中进行自我调整,而美洲原住民则基本上被放逐在两极结构之外。
相比之下,印度的种姓制度是一个由数千个亚种姓(在印度被称为“迦提”)组成的复杂结构,与地区和村庄相关联,有四个主要的瓦尔纳(种姓在印度梵文中叫做“瓦尔纳”,意为颜色或品质,所以种姓制度也叫瓦尔纳制度),即婆罗门、刹帝利、吠舍、首陀罗和被排除在外的第五种, 即贱民。非印度人,包括穆斯林、佛教徒、锡克教徒和基督教徒使情况更加复杂,他们不属于原来的种姓制度,但有时在面临抵抗和攻击的情况下,就会投入国家事业。他们之间,以及他们与各种姓之间,可能有也可能没有非正式的等级区分。
印度的种姓制度在历史上一直被说成是稳定的,在其中的人也不会怀疑,因为它受到印度教轮回信仰的束缚。这种信仰认为,一个人在今生要承担前世的业力,为前世的行为遭受惩罚或收获回报。你越是热衷于遵守你出生时所属的种姓规则,你在下辈子的地位就会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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