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7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为何民警和派出所被追责?调查报告披露详情(4)

2024-06-16 来源:飞速影视
10时15分,双峰县应急管理局应急志愿队赶赴现场参与救援。
10时32分,搜救组在居民区搜救出4名被困人员。
10时46分,双峰县公安、人武、环卫(4台洒水车)等联动力量到场协助处置。
11时03分,娄底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勤指挥部、应急通信保障分队、娄星大队娄星南路消防救援站(2车11人)和双峰县住建局调派的2台挖掘机相继到达现场。娄底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勤指挥部接管现场指挥。
11时18分,第一搜救小组在7号门面厕所内搜救出3人。
11时25分,第二搜救小组在门面二楼办公区东南角搜救出4人。所有搜救出的人员均在第一时间交由现场医护人员送医院救治。
11时50分,现场火势基本扑灭。
(三)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此次火灾共造成7人死亡。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等标准和规定统计,核定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993.8026万元。
(四)事故报告情况
10时许至10时06分之间,双峰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李晓峰在赶赴火灾现场途中,先后用电话向正在参加县政府常务会议的县长彭石清、常务副县长罗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徐孝泉报告火灾信息。县政府常务会议停开,相关领导立即赶赴现场指挥调度。常务副县长罗灿接到火灾信息后,第一时间电话向娄底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报告。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徐孝泉电话安排该局应急志愿队赶赴现场参与救援。
10时05分,双峰县政府值班室接到12345电话,有群众反映嘉信华庭小区发生火灾。
10时08分,双峰县政府值班室将火灾信息报告给县长彭石清、常务副县长罗灿。
10时10分,双峰县政府值班室致电双峰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管理局,调度火灾情况。
10时30分,双峰县应急管理局向县政府传真火灾情况通报。
10时40分,双峰县政府值班室向娄底市政府总值班室传真火灾情况通报。
10时55分,双峰县应急管理局向娄底市应急管理局电话报告火灾信息,并称“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火灾原因不明”。娄底市应急管理局值班领导批示,“请双峰县应急局核查情况、及时处置。”
11时46分,双峰县应急管理局书面向娄底市应急管理局报告火灾情况。娄底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带队赶赴现场。
13时05分,娄底市应急管理局书面向省应急管理厅应急指挥中心、娄底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火灾信息。经评估认定,事故信息报告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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