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教授刘军:我们需要更多“合家欢”电影|读 (3)

2024-06-17 来源:飞速影视
“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免费观看两次优秀影片”
电影发行和放映机制改革,给儿童电影的生产带来极大的生产力解放。从2004年开始,儿童片的年度生产数量激增,2005年达到30部,2007年达到54部,然后就一直保持在每年50—60部的规模,2012年生产了97部。这段时间的儿童电影多以电视电影或数字电影的形式生产,制片成本大都不高。但生产主体的多样化,促进了儿童影片在题材、类型和风格上的空间开拓,尤其是年轻导演的出现令人关注,这段时间比较优秀的作品有《暖春》《棋王和他的儿子》《上学路上》等。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提出“美育是审美教育,也是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不仅能提升人的审美素养,还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情感、趣味、气质、胸襟,激励人的精神,温润人的心灵”,“普通高中……要创造条件开设影视等教学模块”。
2018年,教育部、中央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影视教育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用3—5年时间,全国中小学影视教育基本普及”,强调要把影视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美育等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使观看优秀影片成为每名中小学生的必修内容,保障每名中小学生每学期至少免费观看两次优秀影片;要注重遴选思想性、艺术性强,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符合青少年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的优秀影片,推荐给中小学生观看,建立少年儿童影片资源库,提供给农村、社区和校园院线进行放映。
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义务教育阶段逐步开设舞蹈、戏剧、影视等艺术课程。
2022年,教育部制定了《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提出在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可从7年级开设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课程,学习任务主要围绕“初试影视技术”展开,“重点学习运用影视技术呈现画面、声音和蒙太奇的基本知识”。而到了8~9年级,则要求学生从音乐、美术、舞蹈、戏剧、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中至少选择两项学习。如果选择“影视”课程,两年的学习,要在两年的学习中, 完成“记录生活”“重现历史”“编导故事”和“探索数字媒体艺术”的学术任务。具体的讲,就是——要能够欣赏优秀影视作品,辩析其中的技术元素,能够借助移动终端记录生活;能够借助软件将各类视觉、听觉元素进行初步组接与合成,要掌握运动画面拍摄与制作的基本技巧,掌握影视声音录制与合成的基本技巧,掌握影视(含数字媒体艺术)制作软件的基本使用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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