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法官”时代,我们离正义更近了吗?(2)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在某种图景里,这是一个热血沸腾,也有众人互助意味的,与司法系统打交道的方式。甚至,如果再添加上个体或群体面临整体的、系统性的司法困境的想象,这样的集体行为还显得有些英雄主义的情结。
在过去这是难以想象的,不管是信息的流通,对远在外地的一件案情的掌握和当事人的了解,以及个人与司法系统的沟通窗口,都彻底被互联网塑造了,它让公民拥有真实感地参与到一个他人的正义诉求的过程中。
那么,这可以是有帮助的,也可以是危险的。
01.
代理人与公民
我们先从律师,即诉讼代理人的角度来进入对这个问题的探讨,因为今天的网络公正参与,在一个重要的方面与诉讼代理人的方式高度类似。
我想拥有基础法律常识的人,都不会认为律师为当事人诉求权利是错误的,即便这个当事人的权利与公共利益违背。毕竟司法是一个对抗性过程,既然律师为当事人辩护,即在最大可能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这首先得与诉讼的对手针锋相对,不管对方是公诉人,还是民事诉讼中的对手。其次律师也不必考虑对社会的影响,不管是实际功利的,还是对观念的影响。例如即使民众认为其当事人罪大恶极,打破人们的一切正当信念,律师依然有立场为他进行甚至是无罪的辩护。
因此律师不必综观对整体社会的影响,不必考虑辩护的完全客观性,可以隐瞒,用修辞的手法拼接故事,可以用单向度的视角看待案情。有现代意识的公民不会称这样的行为“颠倒黑白”,反而会认为这是一种职业操守。

“全民法官”时代,我们离正义更近了吗?


那么当事人自己呢?面临司法的对抗,我们是否会要求他充分共情和考虑对方,以及要求他综观对整个社会的影响?也不会,在这样一个针锋相对的环境中,当事人可以完全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言行。在法律对抗的情境下,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还有当事人的亲属呢?我想如果他们保持与当事人一致的心态和视角,同样是可以理解的。因此,当事人、当事人的亲属和当事人的代理人,我们可以将他们看作一个联盟,这个联盟可以拥有一个完全单向度的视角。
那么当事人的朋友呢?同情当事人的网友呢?这将推及到所有的公民,我们可以因为职业、年龄、爱好、生活习惯的类似和困境的共鸣等因素,而选择加入这个联盟,加上互联网带来的参与可能性,投身到一个纠纷中,积极而单向度地支持一方吗?
相关影视
合作伙伴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