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王振华更无耻的,是律师的无底线辩护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律师的职业伦理是,在法律范围内,争取被告人利益最大化。
如果离开了法律范围,争取利益最大化,是违背律师伦理的。
2019年6月29日,一个长期吸毒的妇女,周燕芬,将两个幼女,一个9岁,一个12岁,以“去迪士尼玩”的名义,从江苏骗到上海普陀区一个酒店,供给王振华“发生关系”。
王振华,新城控股原董事长,一个房地产企业大富豪,拥有数百亿资产,曾任全国工商联执委、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常务副会长、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房地产商会会长、江苏省人大代表、江苏省工商联副主席等。
但就是这么个看似光鲜无比的家伙,却办了毫无廉耻的事情!好在,落网了!
一年之后,2020年6月17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经不公开开庭审理,作出一审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王振华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庭审结束后,本案审判长透露了两个细节:
1.被告人王振华对不满12周岁的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并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的严重后果。(什么叫轻伤二级?反正很恶心,可自行搜索)
2.王振华到案后及庭审中拒不供认其猥亵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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