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王振华更无耻的,是律师的无底线辩护(13)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仅仅从辩护的角度而言,这些都不足以构成有效辩护,因为根本没有从“合理怀疑”的角度提出,这样的辩护意见,如果采纳才怪。尤其是专家意见那一段,简直是混淆视听。哪怕你去找再多的机构再多的专家,如果只是专家意见或咨询意见,只能代表个人的主观认为,连鉴定意见都算不上,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证据种类,律师怎么会不知道呢?
口口声声说此类案件不能公开辩护词,不接受媒体采访,却把辩护观点不加甄别地抛出来,把一些容易引起误导的观点也抛出来,事实上已经对被害人造成了伤害不知道么?这不是为被告人一方引导舆论又是什么呢?事实不应该是由证据证明的吗?有几分证据说几分话,这跟律师表白说案情是事实的话也会和网民一样痛恨嫌疑人,不会为他辩护,岂不矛盾?
十几年前,一帮法律精英搞出个什么嫖宿幼女罪,意思是嫖的时候不知道是幼女,不算强奸。当时是苏力老师写了一篇文章,站在受害人的角度说这样不对,然后一帮人骂他。
回过头想想,受害人都是穷人家的孩子,精英立法,真没人替她们说话。猥亵女童,本身在立法上就因为受害者群体没有足够的发言权,而使法定刑偏轻,颇受诟病。若在司法阶段,还会因为占有资源的不同,使得富豪可以获得更好的辩护,更容易脱罪,会不会加剧这种不公平?
而这公平,是整个社会的底线。本案所透露的律师伦理问题,值得所有法律人深思。
本站仅为学习交流之用,所有视频和图片均来自互联网收集而来,版权归原创者所有,本网站只提供web页面服务,并不提供资源存储,也不参与录制、上传
若本站收录的节目无意侵犯了贵司版权,请发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删除侵权内容,谢谢。)
www.fs94.org-飞速影视 粤ICP备74369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