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王振华更无耻的,是律师的无底线辩护(4)

2024-09-26 来源:飞速影视
所以,陈大律师,请不要忽悠善良的中国人民!
01、受害女童律师:王振华侵犯后立即转账10万,庭上坚称是诬陷
6月18日,封面新闻记者对话受害女生代理律师计时俊,详细披露案发经过、受害女生近况,以及此案引发的未成年被性侵存在法律滞后的思考。
封面新闻:你是否参加庭审?
计时俊:参加了。
封面新闻:庭审期间,王振华和周燕芬二人有怎样的表现?
计时俊:王振华庭审时拒不认罪,态度恶劣,毫无悔意。他辩解,自己只是搂搂抱抱,不会造成女孩阴道撕裂,坚持认为是受害者诬陷他,给他挖了个坑来跳。周燕芬则认为,阴道撕裂不是新鲜伤,而是旧伤,这个9岁女孩之前有过性生活。我怕受害女生家属情绪过于激烈,并未让家属到庭听审,也幸亏没有到庭,如果听到王振华、周燕芬这样诬陷侮辱他孩子的话,我估计他会杀人的。
封面新闻:受害女童家属是否提出民事诉讼?
计时俊:我们没有提出来,我们只要严惩罪犯,我们不需要钱。
封面新闻:为什么不提请?
计时俊:现有法律框架下,我们能做什么?做不了什么。即便提起民事诉讼,你提多了,他说你敲诈勒索,你提少了,对我们来说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小孩子的伤害,你给再多的钱其实也弥补不了了。所以民事诉讼有可能我们就此不提了。因为他现在在庭上还在讲,我们是为了敲诈勒索他而诬陷他,做了这么一个事情。你说我们还有必要再提起民事诉讼吗?因为我今天就提500万,对于这个人来说,500万对他来说就好像1万块钱,你惩罚不了他。而相反还不断伤害小女孩,不断让它展现在人们面前,对女孩将来的影响会更大。所以我们有可能不提起民事诉讼。
封面新闻:一审已作出判决,作为受害女童的代理律师,能否披露一下此案案发经过?
计时俊:案发当天,王振华给周燕芬许诺10万元,让她带一个小女孩到他的房间去,事成后将钱打给她。没想到,周燕芬带了两个小女孩过来,一个9岁,一个12岁。
两个女孩的出现,出乎王振华意料,他让周燕芬将12岁女孩带去逛街。在房间,他侵犯了9岁女孩。案发后,9岁女孩哭着将此事告诉12岁女孩,一直说王振华是“大色狼,大流氓”,她给母亲打电话,希望母亲来接。但当时母亲正在忙,以为孩子使小孩子脾气,就说“反正明天你就和阿姨一块儿回来了,今天妈妈不用去接。
女孩感到害怕。第二天,当听到王振华还要来时,她拒绝了,并再次给母亲打电话,告知事情经过,母亲连夜赶到上海,将女孩接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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