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最高检发布《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21)

2023-04-23 来源:飞速影视
五是效率质量上,羁押必要性审查、分管分押监督、社区矫正监督、监护权监督、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等新业务线索大多来源于所办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直接办理,效率更高,同时由原办案检察官继续办理,更有利于对涉案未成年人的跟踪保护、教育、管束,质量效果更加明显。如北京、福建、浙江、江苏等地检察机关从刑事办案着手,在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校园欺凌、医疗损害、交通事故损害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主动作为,全面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民事权益。
五、参与未成年人保护
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近年来,检察机关以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牵引,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合作,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推动从源头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
(一)狠抓“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分析校园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各地检察机关联合教育行政部门狠抓落实,对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校园性侵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采取多种措施抓好监督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印发《关于认真做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的通知》,建立工作台账,提出具体要求。各地按照通知要求,2019年全年共单独或者联合教育部门查访中小学校、幼儿园3.86万所,监督整改安全隐患6668个,起诉教职员工性侵学生案件841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单独或联合教育部组成调研组,赴甘肃、河北、四川、江西等省份开展实地调研督导。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对地方检察机关巡视时,也把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情况作为重要巡视内容。陕西省委副书记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全省各地市由党委副书记牵头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导。河北分管教育的副省长、检察长晚上到学校实地突击暗访。
二是对于办理的校园性侵案件,坚持一案一剖析,堵塞漏洞。河南、湖北、江苏、江西等地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开展督导过程中,建议有关部门对多名责任人员予以处分。江西省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发生在同一学校的两起性侵学生案件过程中,监督学校完善管理制度的同时,建议教育部门对涉案校长作出免职处理。
三是点名通报,明确下一步工作方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督导情况对各地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名道姓”的批评,提出工作要求。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教育局召开视频推进会,向全市9000余名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通报“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当场提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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