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实施教育惩戒,教师“戒尺”为何难举?

2023-04-23 来源:飞速影视
这两日,济南市高新区实验中学一老师在课堂上体罚学生的视频在网上刷频,引发了公众对于教师如何合理用好“戒尺”的热议。而在上个月,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市民状告泰州市某公安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用判决为教师合理使用教育惩戒权划出了“标尺”。
中国传统教育理念中,严是亲,宽是害,举起“戒尺”并不会存在违法的隐忧。但在当前教学管理中,教育惩戒权越来越面临落实难,其中最为困难的是教师怎样使用惩戒权才不失度。即使有明确司法判决,教师举起“戒尺”依然顾虑重重。

合理实施教育惩戒,教师“戒尺”为何难举?


用判决让教师敢管愿管善管
“法官,请看我提供的这些证据。我女儿的班主任不仅让我女儿罚抄、罚站,还无缘无故把我女儿的班长职务都给撤销了。同学欺负她,老师竟然恐吓、威胁,甚至非法拘禁她,报警也没用,请法院为我女儿主持公道!”
泰州这起案件,最初起源于同学间的小矛盾。在班主任眼里,小杨原本是成绩优异的“三好学生”。随着课业加重,小杨逐渐跟不上学习节奏,经常迟到早退,还多次与同学发生矛盾,甚至警方都介入了两次。考虑事情在学生中的不良影响,学校将小杨“三好学生”宣传照从公示栏撤掉。这一教育惩戒行为,让小杨和父亲老杨十分不满,后者多次找学校理论。特别是小杨因无法安心学业中考失利后,老杨认为学校滥用教育惩戒权,有体罚学生行为,遂报警要求予以处理。当地派出所接警后调查认为,老杨反映的情况不属实,对其进行了劝导。老杨却觉得公安机关的处理方式是行政不作为,于是诉至法院。
老杨在法庭上气愤难平。在他看来,小杨从小乖巧听话,近期学习遇到困难,班主任不仅没有提供帮助,还无故进行惩罚,激起孩子逆反心理。在学校看来,收到家长投诉后多次作解释,教育主管部门也约谈了学校和老师,但小杨始终对教育局、学校的处理不满意。学校感到无能为力。
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泰州市法院行政庭负责人蔡鹏多次走访学校,与师生家长沟通。他告诉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审理此案关键在于明确学校和教师的行为属于行使教育惩戒权,还是治安违法行为。“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范和调整的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违反社会行为规范的行为,它的主要立法目的,是运用行政手段,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正常秩序。基于教育管理目的行使教育惩戒权是一种教学管理的内部活动,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制的范畴。”蔡鹏分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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