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阿长,再见佣人时代(2)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鲁迅 1881 年九月出生,据 “闰土” 后人回忆,“真阿长” 后来 “不给鲁迅喂奶了,但还是常常到周家作客”。按照当时规矩,当了乳母之后应该停止给亲生子女哺乳,而且闰土故里离绍兴相距 30 公里,即使两家关系好而破例允许同时喂养,来回奔波也很不现实。
无论如何,真阿长退出之后,继承了 “长妈妈” 名号的保姆阿长,才是后来被这位文豪写入《五猖会》和《百草园》等文章的正牌保姆,并且特意有一篇《阿长与山海经》来纪念她。周作人后来回忆说,这位阿长 “整不多已经因了《山海经》而可以不朽了”。
周作人回忆,阿长和当时很多旧式女人一样,做了一辈子 “老妈子”。阿长的工作也叫 “做妈妈“,在当时乡下很常见,可见对于农村妇女来说,这是一份能提供一定报酬的工作,至少足以让她们离开自己的子女去充当城里人的妈妈。
长妈死于 1899 年,在鲁迅出生十八年之后,也是在鲁迅去南京读书一年之后,那么她作为保姆在鲁迅家做工时间少说也该有个十五年左右。按鲁迅的描述,在他的童年时代,阿长对他是负有照看和养育责任的。
有时候阿长还会传授一些 “规矩” 给他,“不许我走动,拔一株草,翻一块石头,就说我顽皮”,正月初一清早要说恭喜、吃福橘,人死了要说 “老掉了”,地上的饭粒要捡起来吃掉,晒裤子的竹竿下不可钻人……江浙地区的民风民俗就这样通过朝夕相处,被一位做保姆的农妇转交给城里的中产子女。
长妈妈在周家也是深得信赖,在她最后一次癫痫发作前不久,鲁迅母亲还特地以亲友的关系邀请她一道坐船去看戏。途中癫痫发作,阿长对鲁老太太说 “我弗对者”,便无救身故。
阿长去世后,她儿子曾来结算工钱,“……付洋二十元……算鱼七条”,“至于一总共付多少,前后日记有短缺,所以说不清楚了”。
值得一提的是, 1926 年鲁老太和鲁迅原配夫人被接去在北京西三条胡同 21 号四合院同住。月薪三百大洋的鲁迅以两块大洋的月薪雇用了三个老妈子来伺候她们,分工明确,一人负责买菜做饭和整体卫生,另外两人分别服侍一位女主人。
主人家和佣人的收入差距达到上百倍,贫富差距是够大的。不过据人考证,这是当时的市场行情,我们的大文豪并没有剥削穷人。但这也是二十多年后的事了,而且是一线城市的价格,长妈当时在绍兴应该连这个待遇都没有。
《成都商报》曾经发过一张 1930 年代的 “保姆契约“,这份合同上的乙方周秋菊一年工资只有两块银元,”买不到 100 斤大米“。这还不到同时期鲁迅的稿酬下限,根据记载当时他在报刊上的稿费标准是 “5~15 圆/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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