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现场=交通肇事逃逸?司法案例揭秘真实答案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离开现场=交通肇事逃逸?司法案例揭秘真实答案


交通肇事逃逸的后果很严重,不可轻视。那么,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呢?驶离交通事故现场就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吗?法律规定与你的认知并不一致。
烟火律师检索了最新的裁判案例,提炼、整理了比较有代表性的裁判观点,并对这些观点进行了评述,方便大家了解和掌握。
裁判案例
案例1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鲁02民终12789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要旨
驾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开现场,被告知发生交通事故后回到现场报警的行为,不符合逃逸的法律构成要件,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裁判观点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保险公司在一审期间从未主张郑某驾车驶离现场是逃逸行为,且经查明,被上诉人郑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驾车驶离现场300米左右,被路人告知发生事故后,又回到现场报警,其行为并不符合逃逸的法律构成要件,上诉人亦未提交证据证明郑某构成逃逸,其主张郑某肇事逃逸,其不应在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案例2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鲁民申9740号民事裁定书
裁判要旨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除客观上表现为逃离现场外,主观上还必须是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但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且离开现场的行为未影响交警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和划分事故责任。
裁判观点
本院经审查认为,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认定,除客观上表现为逃离现场外,主观上还必须是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但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本案事故发生于冬季晚间,光线条件不佳。事故发生后,徐某虽然驾驶车辆驶离事故现场,但其后停车报警。在一审庭审中,徐某对其驾车驶离现场的行为作了解释,在当时的环境条件下,具有一定合理性,且其驾驶车辆离开现场的行为并未影响交警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及划分事故责任。因此,原判决认定徐某主观上无逃逸的故意,也无其他证据证明其存在逃逸的事实,认定不宜依据保险免责条款的情形免除保险人责任,认定事实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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