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现场=交通肇事逃逸?司法案例揭秘真实答案(2)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因逃逸事实不成立,是否对免责条款进行了提示告知已非认定再审事由能否成立的基本事实,不再进行审查。
案例3 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辽09民终339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要旨
驾驶人有合理理由证明未察觉发生交通事故而离开的,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裁判观点
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主张任某在本次事故中存在逃逸行为,保险公司不应承担商业险的赔付责任。根据交警部门的现场调查情况及视频显示,当任某驾驶车辆行驶至桥头左拐时正值傍晚,且迎面驶来大货车开着远光灯,影响到任某的视线,导致任某在未察觉撞人的情况下驶离现场,肇事车辆后面的白车在交警笔录中也陈述当时大灯晃的他无法看清撞人的经过,可以证实当时确实大货车开着远光灯影响到任某的视线。通过视频可以看到,其他车辆经过该路口时有颠簸的情况,符合任某庭审陈述停车是因为路面不平颠簸了一下停车的说法,故交警部门基于任某离开现场的事实而认定任某逃逸的证据不足,对上诉人该项上诉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案例4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湘01民终14432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要旨
交通肇事逃逸应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综合分析后予以认定,任何一项不符合都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裁判观点
本院认为,保险公司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不当,不应采信,但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且车辆驾驶人及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均无异议,并未申请复核,本院对保险公司的上诉理由不予采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应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综合分析后予以认定。从客观方面来看,认定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从主观方面来看,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故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
本案中,王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离开现场的事实经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确认,符合客观方面的条件。但在一审庭审中,王某陈述在事故发生时对事故发生的情况并不知情,所以才驾驶车辆离开现场,本案并无其他证据证明王某在当时是明知事故发生的。结合事故发生当天的恶劣天气条件:大雾、大雨、能见度低,王某的陈述与其他当事人的陈述一致,具有较高可信度。故本案王某的情形并不符合主观方面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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