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署名,失去一切!盘点十件名人署名权案件(6)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委托诉讼代理人:薛振烁,该公司员工。
【基本案情】
2010年9月,中国科学文化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音乐专辑《你好,郑州》,专辑中收录了涉案音乐作品《关于郑州的记忆》,该音乐作品由李志演唱。专辑内歌词本中有该音乐作品的歌词,歌本最后注明“词曲:李志”。
域名为pearvideo.com的网站系微然公司经营。2017年6月19日,该网站上发表视频《美翻!国内首个彩虹隧道,84组颜色》,该视频中使用了涉案音乐作品《关于郑州的记忆》中约10余秒的内容,经比对,该部分内容中的词、曲、演唱者与收录在《你好,郑州!》中《关于郑州的记忆》对应部分内容一致。
李志认为,微然公司侵犯了其作为词曲著作权人和表演者就涉案作品享有的署名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法院观点】
微然公司未经许可,在其经营的涉案网站上发布的《美翻!国内首个彩虹隧道,84组颜色》视频中,使用了涉案音乐作品的片段,且在片尾标注“背景音乐来源:EMIMUSICPUBLISHING”;“版权归梨视频所有,请勿转载!”,侵犯了李志作为涉案音乐作品词、曲著作权人及表演者享有的署名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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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七
【案号】
(2012)南市民三初字第120号
【当事人】
原告:宋德祥。
委托代理人:欧建生,广西颂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何振强。
原告:江波。
委托代理人:欧建生,广西颂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清水,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郑钦通。
委托代理人:欧建生,广西颂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农杰。
委托代理人:欧建生,广西颂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覃首信,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乔羽。
委托代理人:张晓宇,北京市立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乔方。
第三人:北京世纪红歌艺术创作有限责任公司。
【基本案情】
《山歌好比春江水》是以柳州彩调剧《刘三姐》(第三方案)剧本为基础改编而成的歌舞剧《刘三姐》的主题曲。1960年7月,歌舞剧《刘三姐》剧本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第一首歌即为《山歌好比春江水》。该歌曲与剧中的其他所有歌曲一样,原来并没有歌名,为方便起见,使用者用歌词中的“山歌好比春江水”作为歌名,流传至今。1978年,歌舞剧《刘三姐》被搬上银幕,广西电影制片厂拍摄、上海电影制片厂协助的民间歌舞剧舞台艺术片《刘三姐》中第一首歌以及主题曲也是《山歌好比春江水》。此片的推出,进一步提高了《山歌好比春江水》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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