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间杂谈——中国民间的丧葬习俗(10)

2023-04-24 来源:飞速影视
三七。或称“某子(女儿)旬”,嫁出女儿需于当日回家祭奠,故有此称,中等以上家庭举行“做功德”,系由嫁出去的女儿及女婿备办丰富祭品至岳家致祭。其仪式为:先由僧道诵经,继由礼生司仪,女婿致祭读祭文等,仪式极隆重。当夜,丧家设宴酬谢。做功德,为期一昼夜,也有做二三日的。如果逢五旬、七旬等大旬,也做功德。
做功德之后,有时还做“弄铙”,类似技艺表演。做功德时,或另在灵前由道士举行“打虎炼变”“目莲救母”两出节目。前一出演行者为寻觅吉地安葬,途上逢猛虎,经与之搏斗,虎终于为孝恩感动,放其通过。后一出演目莲上人设法救出其母在地狱受苦。均为宣扬孝道。
五七。由孙女侄女致祭,因而称“查某孙(侄)女旬”。
七七。俗称“做尾口”。七七除“做功德”奠祭,入夜有“烧灵厝”之俗。灵厝为纸竹所扎,并焚烧,以供死者在冥界居住之用。
丧家的纸制饰物还有“二十四孝山”,即将二十四孝的故事场面,悬于大门上。大门两侧又由出嫁女儿赠制“金银”为装饰,类此均为答谢死者之亲恩。
居丧的礼俗
丧礼完成后,还要居丧。居丧的基础是孝道和感情。即孝子们在亲人去世后的一段时间内,要节制生活的许多方面,以表对亡人的哀悼、思念。过去传统的观念是:小孩子出生后三年不离父母亲的怀抱,时刻都要父母呵护、照料。因此,父母亲亡故后,儿子应该还报三年,即要守孝三年。
其实,出殡以后一直到三年居丧期满,又可以分出好多小环节来。古礼埋葬以后有反哭、虞礼、卒哭的仪注。“反哭”即指埋葬以后的哀悼。“虞礼”是安魂礼,要进行三次。三次虞礼之后行“卒哭”礼,即向灵位献供、举哀,之后,早晚可以不再哭悼。卒哭次日即将新神主迎入祠堂,附于祖考或祖妣之旁,礼毕将新神主移回原处。丧后十三个月、十五个月举行“小祥”、“大祥”礼。
居丧三年,是对斩衰一服的孝子的要求。居丧也叫“丁忧”、“丁艰”,又叫“守孝”,是对父母孝心的最好体现,也是对儿女是否孝顺的考验。按照古礼,居丧的三年间不能外出做官应酬,也不能住在家里,而要在父母坟前搭个小棚子,“寝苫枕块”,即睡草席、枕砖头土块,而且要粗茶淡饭,不吃肉,不喝酒,不与妻妾同房,不听丝弦音乐,不洗澡,不剃头,不更衣。居丧期间出来做官,不仅官做不成,还要受到别人的耻笑、舆论的谴责;违礼者会自觉不安、内疚、自责。
不过,居丧的时候也还是可以有些权变的,《礼记·曲礼》明确规定说:“居丧之礼,头有创则沐,身有病则浴,有疾则饮酒食肉,疾止复初。不胜丧,乃比于不慈不孝。五十不致毁,六十不毁,七十惟衰麻在身,饮酒食肉,处于内。”也就是说,权变的杠杆有两个,一是是否有疾病,有则要随便一些,不必拘礼;二是年龄如何,若年迈也不必拘礼,七十岁的孝子甚至可以只是披麻戴孝,可以饮酒食肉,也不必到父母墓旁搭草棚寝苫枕块。此外,碰到家与国的冲突,家礼服从国事,孝子可以不拘居丧之礼,出来为国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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