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杀人案引发的百年争论,徐元庆为父报仇到底该不该杀(3)

2023-04-25 来源:飞速影视

一个杀人案引发的百年争论,徐元庆为父报仇到底该不该杀


(3)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原来这个赵师韫当年做过公安局局长,在任上杀过一个人,这个人就是徐元庆的父亲,徐元庆这是为了给父亲报仇,才杀死的赵师韫。
而且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当年的公安局长变成了中央大员,想杀他非常困难,于是徐元庆就应聘当了官办宾馆的服务员,心想只要耐心等,就一定能够杀死自己的仇人。
结果皇天不负有心人,还真让徐元庆等到了赵师韫,结果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赵师韫很快做了刀下之鬼,徐元庆了了心愿也无所牵挂,去公安局自首了。
你要是法官这案子该怎么判?
你肯定会想,一介草民敢谋杀朝廷命官,那可定是砍头甚至是凌迟的大罪呀,那些人到底在纠结什么呢?
天后和一帮唐朝此时的官员们,纠结的问题就在于儒家伦理和国家法律之间的冲突,因为儒家最高典籍上非常明确的记载了对于杀父之仇的态度,出走《礼记.檀弓》:
子夏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曰:“请问居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仕弗与共国,衔君命而使,虽遇之不斗。”曰:“请问居从父昆弟之仇,如之何?”曰:“不为魁。主人能,则执兵而陪其后。”
这是孔子的高徒子夏和老师的对话,非常明确的体现了儒家对报仇这件事的态度,而且远近亲疏差别非常大,这就是儒家核心的等级亲疏观念,其中很明确的说,对于杀父之仇,我们应该像勾践卧薪尝胆那样时刻不能忘记,在任何时候看见了杀害父亲的凶手,有家伙的抄家伙没家伙的赤手空拳也要为父报仇,绝对不能与仇人生活在一片天空下。
孔子的这句“弗与共天下也”就是后来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的翻版,儒家典虽然背后人任意解释,但是这段话说的再清楚明白不过,想曲解都不大可能。
徐元庆正是按照儒家的最高准则规范,杀死了自己的杀父仇人,那么对于这个严格按照儒家准则生活的人,却是给当时的朝廷出了个大难题,按照国法杀了吧,你把圣人的话把儒家准则放在哪里,放了吧国家法律在哪里摆着,而且以后万一大家都这么私自报仇,还要国家法律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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